第21章 龙沙宝石(1 / 2)
随着太阳升起,雨水蒸发,那些隐匿在黑暗中的颓唐和梦魇全部被掩去,一切换上崭新颜色。
昨日之事惘若隔世,更别提那恍惚的几年时间。
余檀自幼学画却不能出师,所以绘画这件事成为她心中遥不可及的梦想。她盲目崇拜陆彦,因为他超高的绘画技巧和天马行空的创意,以至于她可以忽视他身上的一些缺点。
相处六年,余檀早就无法分清楚,和陆彦之间到底是爱情、友情,还是所谓的崇拜。
这两年,余檀和陆彦之间的感情早已经淡如薄纸,可是只要余檀看到陆彦的创作,就会像是被打了一针兴奋剂,连带看他的目光又会重新镀上一层金光。
陆彦在制作《财神附体》初期时经常茶饭不思,夜不能寐。忽然有一天他开窍,说自己有了灵感。
隔天,余檀看到陆彦的创作,简直惊为天人。动画将民俗故事与现代结合,画风奇特,叫人热血沸腾。
余檀再一次因为陆彦的创意被深深折服。
这部动画陆彦前前后后一共制作五年的时间,将所有的人力物力财力全部耗费在上面,不成功便成仁。期间他也有过不确定和迷茫,余檀却一直坚定,一定会成功。
电影上映的那天,陆彦抱着余檀大哭,说自己终于成功。
曾经在所有人都不看好陆彦的情况下,只有余檀不断地支持他、鼓励他,希望他能在创作的道路上继续坚持。因为余檀深知创作不易,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后盾。
果不其然,电影上映之后成为暑期档黑马,口碑发酵。剧组没有宣发经费,全是自来水帮忙推广。至今累计票房整整十五亿,并获得电影大奖。
可是,如果这一切都是虚假的。
那么余檀乃至那些粉丝们所崇拜的、热爱的,到底是什么?
天光大亮。
黑夜彻底过去,是全新的一天。
余檀收起手机,利落起床。
今日降温,一十七八度的天气终于可以穿上薄秋装。女孩子的衣柜里永远缺一件衣服,立秋之前余檀就买了一堆的美装。
不和父母住的其中一点原因,若是让杨老师看到她天天有拆不完的快递,每天都要叨叨叨。
新衣服,新气象。
余檀没忘记谢之煜昨晚留宿,她换好衣服出卧室,见对面房间房门敞开。
一晚上留意动静,甚至还想到早上要如何面对谢之煜,没想到家里早没了他的身影。
余檀松一口气的同时,又感觉什么地方空了一块。
浴室里有他的洗漱用品和剃须刀,玄关口有他穿过的崭新拖鞋,存在过的痕迹很鲜明。
不知谢之煜是何时离开,但他在餐桌上留了一张字条,说自己去一趟邻市,晚上回来。
龙飞凤舞的字体,简直就是谢之煜本谢,透着张扬、松弛。
以前一起练字,书法老师说过,从一个字能够看出一个人的性格。但这点在谢之煜身上行不通,他能临摹一手好字,足够迷惑行家。
年幼时余檀和谢之煜一起同在一个绘画班和书法班,老师重点强调过谢之煜是在这上面颇有天赋的人。不过谢之煜的兴致不在这上面,他这个人坐不住,喜欢往外跑。他爱旅游、攀岩、滑雪,怎么野蛮怎么来。摔跟头、磕一身伤都是常有的事。有时候在教室里画着画着,余檀一转头,座位上哪还有谢之煜的身影,他早跑出去在外面打球,汗水在阳光下肆意。
余檀出门去上班时拿手机想给谢之煜发条短信,想让他今晚不要再来。字打了一半索性又全部删除。还是不要惹大少爷生气为妙。
她那辆车在修理,今天通勤只能坐公交车去。公司距离倒是不远,早高峰的公交车人挤人。余檀上了车之后才后悔,可是别无选择,这个时候打车也不方便。余檀忽然想到,若是让谢之煜挤这早高峰的公交车,他是不是要当场爆炸?
那一年谢之煜和他妈元仪吵架,被元仪断了一切经济,留宿余檀家中。
一向桀敖不驯的谢之煜难得安分守己,干什么都提不起太大兴致的模样,整个人蔫蔫的。倒也不是因为没钱的原因,他在生活开销上虽然大,没钱了照样能活。只是活法不同,从平日里出入都有司机接送,变成只能乘坐人挤人的公交。活脱脱被打入凡间的太子爷,感受疾苦。
谢之煜当然不是娇滴滴人,事实上他对任何事物都适应得很快。坐公交就坐公交,一帮跟他关系好的哥们陪着他一起搭公交,一帮人风风火火占领车厢,顺便还会路见不平一声吼。
余檀印象最深的,是那次公交车上有个年轻的女孩子被人猥亵,谢之煜为首的那帮男孩子坐不住了。几个人齐齐将猥琐男按在地上,要司机停车,要报警,要给人家女孩子一个说法。
谢之煜最恶劣,警察来之前他将猥琐男的手狠狠踩在地上如同捻烟头。他双手抄裤兜俯下身看着那人,神色乖张:“疼吗?疼就对了,长点记性。男人的手是用来保护女人的,不是用来伤害女人的。”
余檀就在现场,心惊肉跳的同时又觉得畅快淋漓。
也是那天,谢之煜忽然问余檀:“小鱼儿,并不是所有的妈妈都会喜欢自己的孩子,对么?”
下了公交后有五百米左右的距离要步行回家,谢之煜背对着余檀,身形挺拔,他那时候已经比余檀高了一大截,肩膀也宽,校服穿在身上特别利落。
整整半年时间,谢之煜没跟他妈元仪低头。
余檀嘴笨,能做的就是想尽一切办法讨谢之煜开心。因为她知道他不开心。
早就准备好的一束干花放在书包里,余檀变戏法似的拿出来,眉飞色舞:“当当当,谢之煜!送给你!”
她送他小女生喜欢的花,希望让他可以笑得像花一样开心。
谢之煜倒是真的笑了,接过余檀递来的花,低头细嗅。
他说:哪个男人会喜欢花啊,说出去让人笑话。
余檀说:“没有人规定男人不能喜欢花啊?男人可以伤心难过,可以掉眼泪,也可以喜欢花。”
那束余檀送的花,谢之煜保存了很久很久。
急刹车,公交车停在站点。
余檀下了车,她想起自己到现在都还欠着谢之煜一束威基伍德,碰巧不远处有一家花店,顺路可以进去买一束。
花店刚刚开门,老板娘说威基伍德这种花店里没有,倒是有一款名为龙沙宝石的月季,同样是粉粉嫩嫩的,特别仙。
一般人分不出来这两款月季的区别,所以很多商家都会混着卖。
余檀乍眼一看,也被眼前这束龙沙宝石吸引了目光。实物远比图片上看着更加赏心悦目,就算不是买来送给谢之煜,倒也可以买来送给自己。
于是一大清早,余檀抱着一束仙气飘飘的龙沙宝石进办公室,被同事追着问是不是前几天那位神秘人士送的?
余檀摇摇头,说是自己买的。
将鲜花修剪好插进花瓶后,余檀还是忍不住拍了一张照片发给谢之煜。
余檀:[好看吗?]
没多久,谢之煜回复:[送我的?]
余檀:[不是,你要的威基伍德没有,这款是龙沙宝石。]
谢之煜:[只要是你送的,我都喜欢。]
余檀:[哦,你上次可不是这么说的。]
余檀:[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接下去有很长一段时间谢之煜没有再回复。再回消息时,他说自己刚才正在忙着,还夸她眼光不错。
谢之煜人已经到了邻市,几个投资的事情不至于他本人四处奔波,最重要的是要去取一样物品,他必须亲自去。
余檀这边也忙,也就没有再回复谢之煜。
工作间隙,忽然有人八卦起:“原来《财神附体》是抄袭的啊……啧啧,余檀,你看到热搜了没有?”
余檀抬起头,果不其然是陈项明。
都是做自媒体的,对于这些八卦难免敏感。因为知道余檀和陆彦的关系,今天办公室里的同事都选择闭口不谈。
陈项明捧着手机,朝余檀扬眉:“所以大导演抄袭的事情,你是知道还是不知道啊?”
余檀没有理会陈项明,她忙着手头上的工作。
陈项明却喋喋不休:“聪明还是你聪明,早点退婚,也不用挨骂了。”
简直是哪壶不该提哪壶,存心了膈应人。
余檀深吸一口气,忍不住想要反驳陈项明。但转念一想,她退婚当然是聪明的选择啊!
于是就顺着陈项明的话说:“谁说不是呢!”
陈项明更来劲:“可惜你这几年的青春啊,就被这么一个男人给毁了,我都替你感到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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