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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务不服过很多人,不爽过很多人,唯独对眼前这个人,他从骨子里就敬佩。
敬佩他让五星红旗飘在海外的赛场上,敬佩他拯救了无数电竞人于深渊,让他们看到了希望。
他不能不服大名鼎鼎Eidis的成就,没有任何人可以质疑他的成就。
余烬听着那声哥,捏着小刀说:“怎么那么虚?”
子务感觉到了余烬的不大对劲,好在他也是明白的人,直入主题:“哥找我有事?”
余烬说:“有啊。”
他抬头,看向子务,看向那张俊美的容颜:“过来,给你看个东西。”
子务不明就里,他走过去,一脸狐疑地看着余烬。
随后,他就看到余烬把匕首摆平,那是一把军用匕首,名字叫夜鹰平刃,是大老板徐牧择在余烬生日的时候送给他的,听说价格不菲,余烬平日里就对匕首这类东西感兴趣,徐老板送东西都能送到点子上,当年向他们打听余烬喜欢什么,还是子务告诉他,烬哥喜欢刀类。
其实男人没有几个不喜欢这种东西的,尤其是雕工漂亮的刀具,刀刃锋利,一边平整,一边不规则地凹陷,有种特殊的美感。余烬也不能幸免,对这类东西有点兴趣,徐牧择送给他这匕首的时候子务没在场,但子务见过。
他不明白余烬的意思,可下一秒就被他的动作吓疯了。
余烬把那把刀平放着,两手捧着,子务以为他要给自己展示这把刀有多漂亮,可随之就看见余烬抬起手,握住了那把刀的刃,凄艳的鲜血顿时从他的手掌里溢出来,子务如遭雷劈地叫了声:“哥!”
他要去夺,余烬就握得更狠,子务脸色顿时惨白,他心惊肉跳地吼:“烬哥你疯了!”
“喜欢吗?”余烬丝毫不放松,那鲜血顺着他的掌心往下滴,落在那湿了的毛巾上。
原来毛巾是这个作用。
子务脸色惨白,可他不敢动,他越动那刀子扎得越深。
“对电竞选手来说,手是他们最重要的部位,脑子再好,没了手也玩不了,”余烬说:“你说对吗?子务。”
子务已经意识到了什么,他惊慌道:“哥,别发疯,放下,你的手会废了的……”
“我发疯?”余烬欣赏着子务的神情,“我发疯了吗子务?我不这么做,你能明白我什么意思吗?”
子务攥紧拳头,他另一手握着余烬的胳膊,感觉到他的力道,鲜血不断往毛巾上滴,他咬牙:“我知道,我不会了……放手,烬哥。”
他在发抖。
“你想要夺冠,是好事,你想要我也夺冠,凭什么?”余烬说:“我应该感谢你吗?感谢你为了助我攀上高峰,把我等了三年的人给我推了这么远?嗯?”
子务发丝颤动,他眼里猩红一片:“他……会影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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