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1 章(1 / 2)
甄臻不知道怎么跟亲闺女相处,这时候往上凑,反而让苏秀心理失衡,她想的是徐徐图之,润物细无声地关心对方,慢慢把苏秀缺失的爱给找回来。
孟大国兄弟三人头一次跟妹妹相处,都有点激动,谈文音就建议他们送苏秀个礼物。
“你们当哥哥的也该拿出点样子来。”
送礼物倒是没什么,可该送什么好呢?三个男人两眼一抹黑,完全没有头绪。
焦蕙兰建议给妹妹做两身新棉袄。
“妹妹在苏家过得不好,身上穿的衣服不知道补过多少次了,屁股上都是破的,”焦蕙兰还挺心疼的,“我见她手都冻紫了,就扯开棉衣看了一眼,她的棉衣棉裤里塞的都不是棉花,而是芦苇和干草。”
孟大国气坏了,他本想把那五千块钱都抢来的,是甄臻怕赶狗入穷巷,对方做出什么过激的事且人家养大苏秀,也该给点补偿。
现在想想,苏家真不是个东西,给两千块钱都多了。
这年头大家是不富裕,可也没穷到用芦苇塞棉衣的地步,这都是六十年代干的事。
谈文音沉吟:
“做棉袄就算了,妹妹年轻,还没找对象,不如就送羽绒服什么的,小姑娘穿出去时尚点。”
谈文音知道孟家不缺钱,才会这么建议,否则一件羽绒服上百块,她也不敢随意开口。
焦蕙兰倒没有舍不得,“那就羽绒服,明天我就去给妹妹挑两身过来。”
孟大国定下送衣服,陶爱红立刻说:“那我们就送两双鞋吧。”
送别的东西便宜了拿不出手,要被人念叨的,送鞋子就不一样,一双鞋才值几个钱?
孟华本想送个开光的吊坠,可他回来匆忙,手头也没现成的玉石。
“我听翠花婶子说,苏秀喜欢做手工,我就送她一台缝纫机吧。”
陶爱红撇撇嘴,心说孟华够偏心的,一出手就是缝纫机,缝纫机多贵啊,也没见孟华对他们这么大方过。
再说他送了缝纫机,倒显得她这二嫂送鞋子太小气了。
陶爱红朝孟二勇眨眨眼,孟二勇走过来,“干嘛呀?眼睛跟抽筋似的?”
陶爱红气得晕倒,“我们送妹妹这么多东西,她不会不要吧?”
“你送人东西,还有人不要的?”孟二勇简直听笑了,“她又不傻,再说了,她本就是这个家的一员,这家里的东西都有她一份。”
陶爱红脸色一变,顿时觉得不妙,敢情孟家三个儿子是这么想的!
她把孟二勇拉到屋里去,“你那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这个家有苏秀一份?她这些年又没在家生活过,娘都是我们在照顾,她凭啥分我们的家产?”
孟二勇这才明白陶爱红的意思。
他脸色一沉,“你怎么整天就琢磨这点家产?我娘还没死呢,我再混账,也不能惦记我娘死后的东西。”
“现在没死,以后肯定要死的。等你娘没了,
这家怎么分?现在把苏秀接回来,好家伙,敢情让她吃现成的?凭什么呀!我跟嫂子累死累活的,整天去进货做衣服做饭啥的,她啥事不用干,就有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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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又不傻,财产大头肯定要给我和大哥的,就是孟华都得靠边站,苏秀怎么可能平均分!”孟二勇琢磨道,“我寻思着娘会给她点家产,但不会给太多,闺女嘛,嫁人后就是别人家人了。娘要是都给了苏秀,那不是叫她未来男人占便宜了?”
“就是这个理儿!”
李德成和王书记本就想设宴款待孟家人,正好苏秀回归了,李德成挺高兴的,由村里出钱找了个厨师团队来做饭,摆了十几桌酒席,整的跟办喜事似的,给足了孟家面子。
李德成笑着端起酒杯,来到苏秀面前,“苏秀,德成叔给你介绍介绍。”
苏秀不爱说话,端起酒闷不吭声跟在李德成身后。
李德成不停给她介绍村里人,苏秀乖巧地打招呼。
“苏秀是吧?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苏秀回来,桂芝有儿有女,真是神仙日子。”
“还是苏秀命好,一回来就是享福的。”
苏秀发现一件奇怪的事,坝头村明明是县里有名的贫困村,可村里人都穿的格外体面,有几位妇女竟然穿着她没见过的棉袄,听焦蕙兰说,这种衣服叫羽绒服,轻薄又保暖。
坝头村人的面色都非常水灵,不像苏家那个村,各个面如菜色,村民们脸上都没啥笑意,天天摆着苦瓜脸。
坝头村地里种的也不是庄稼。
听村民说,翻过年初四就想开工做衣服,还说什么这几年都辛苦点,等盖上洋楼再好好歇歇。
苏秀越听越奇怪,焦蕙兰仿佛看出她在想什么,解释道:
“我们家的衣服都是村里人在做代加工,娘还叫村里种植藏红花等药材赚钱,去年村里每家都分了五千块钱左右。明年没意外的话,村里还要种一种外地的辣椒,也是娘建议的,种出来的辣椒卖给我们真心食品厂,用来做辣椒酱。”
苏秀知道孟家做生意赚钱了,可她不知道做生意是甄桂芝的主意。
她似乎挺厉害的,与她想象中自私自利、恶毒刻薄的母亲形象不同。
她并不亲近自己,也没嚷嚷着把她送人是有苦衷的,更没装可怜说自己多不容易。
她态度始终淡淡的,让苏秀的一腔恨意没有着陆点。
苏秀不爱说话,焦蕙兰自然要拿出长嫂的派头来。
“你回来了就是这个家的一份子,娘不会把你落下,肯定会安排你学门手艺,或者学点有用的技能。”
苏秀瞪大眼,“学东西要花钱的。”
焦蕙兰笑起来,“花钱算什么?只要你想学,娘就会出钱供你。”
苏秀攥紧拳头,她想学缝纫,也想学知识,可她不想接受甄桂芝的施舍。
孟大国和焦
() 蕙兰去了一趟县城,回来时带了一大包东西,焦蕙兰抖开一件黑色羽绒服往苏秀身上一套。
“妹妹有166,个头在咱们县城算高的,穿这个码正好。”
苏秀第一次穿羽绒服,小心翼翼地摸着滑溜的面料,这羽绒服好轻薄,一点重量都没有,可穿上一点都不冷。
陶爱红的鞋子也拿来了,两双都是皮些,一双加绒一双单鞋。
苏秀身量不错,人也清瘦,穿上羽绒服和小皮鞋,顿时变了个模样,就连甄臻看了都觉得意外。
“不错不错,再学学化妆打扮,就更有年轻女孩的朝气了,”甄臻瞥了眼苏秀的黑色羽绒服,怀疑自己是不是老了,她竟然觉得黑色老气,应该买两件红色的羽绒服,穿着亮堂,“年轻女孩子多穿点别的颜色。”
苏秀紧张地捏着衣服下摆,闷不吭声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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