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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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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能力,与她的年龄一点儿也不符合,安东尼心底觉得,埃洛伊斯未来或许能有些小作为,隐隐生出些提携的心。

同时,他又怀疑,这事儿的真实性,无论哪个供货商都知道,做这样的事情被发现了就是自砸招牌。

埃洛伊斯在一旁,问小童工乔齐又要了一颗方糖。

“我也并不觉得,供货商会干出这样的事情,说不定是那工厂内部出了什么问题,万一是有人在供货商那捣鬼呢?”

“这些问题,你还是先慢慢思索吧,先把报酬给我,才是正事。”

埃洛伊斯说罢,安东尼若有所思,老格罗芬最近身体不好了,他的子女们也正在较劲,会不会是因为这个?

他抓抓脑袋,干脆将这苦恼的思索放到一边。

又从抽屉里数出来几个十美分硬币,以及两张印着人物图案的五美元纸币。

“两条胸衣,算你十四块,利润部分,说是好了三七分,就是三七分,我这人一贯说到做到。”

“这里是十块七角钱,你数数。”

这便是加上成本,利润分账之后,埃洛伊斯该得的部分了。

她知道规矩,当面清点了,好生装进口袋里。

安东尼看在埃洛伊斯帮了他几个小忙的份上,就细细说来,这点货品离奇的售卖故事。

起初摆了一天,只有一个中年的老妇人问了束腰,安东尼就把东西也

() 拿出去给她看,她嫌这不够保守,就作罢了,只买了束腰。

后来安东尼的妻子来店里给他送落在家里的储物柜钥匙,一面帮忙打理货物,看到了那两件东西。

安东尼叫她试试,她就去后头的更衣间试了,觉得挺不错,很适合她这种正在哺乳的人,觉得方便,就拿了回家。

拿回家之后,放在家里的织物储物间里,打算叫仆人什么时候清洗了再用。

她的家位于上西区,由于安东尼精于算账,故而家里还算阔绰,雇佣了几个仆人。

安东尼太太没什么事儿要干,常与娘家的二嫂出门看戏剧。

没成想,那天傍晚狂风乱作,雨雪交加。

姑嫂二人乘坐的是她二嫂陪嫁来的敞篷双驹马车,没有准备更适合雨天的硬车棚。

于是乎,她们淋了些雨,先就近避回了安东尼在上西区的家里。

仆人给二人准备更换的衣裳,就把那清洗好的胸衣拿了上去,安东尼太太的二嫂穿过一次,就知道并不工厂货。

走了两步到镜子前,夸了又夸,连束腰都不愿意再加上,直问安东尼太太是哪个裁缝做的,要出价来买。

安东尼太太也不遮掩,就说,是一个不入流小裁缝店学徒,在她家的店铺里寄卖的,不值钱,让她不要客套。

她二嫂结婚后,改了姓氏,名叫丽塔.坎宁。

但婚前,她名叫丽塔.霍德华。

正是纽约晨报上,常挂在评论家嘴里,名店排行吊车尾的霍德华裁缝店,那老霍华德先生的其中一个女儿。

丽塔一听了这话,立即对她口中,小裁缝店的小学徒来了兴趣。

她说要见埃洛伊斯,并给她写推荐信。

这样的手艺,还困在小店里当小学徒,能有什么前程,要雇佣到她娘家的店里去。

即使是做杂工,也比那些小店里的学徒待遇好。

安东尼将这一席的话说罢,摊了摊手。

“埃洛伊斯?你考虑考虑,有句话不是说的很好吗?做人必须得自私一些,不可以太顾忌情面。”

“虽然看起来你的老师对你还不错,你也十分尊敬他们,但前程这事儿,在哪里能涨更多见识,还是很容易分辨的。”

安东尼为自己有这样一门好亲戚而自豪,他又开始傲然又滑稽地捋胡须,劝说埃洛伊斯放下她那压根儿不存在的老师。

没有人会相信,有这种手艺的小姑娘会没个厉害的老师教。

“别的不说,霍德华裁缝店,去那里做杂工,周薪可以拿到十二块,还能见识许多的纽约名流。”

“要是能比得过他那里的七八个学徒,五六个助手,还能跟着霍德华先生出入长岛的那些家族庄园,见见纽约真正的大世面。”

埃洛伊斯端着茶杯的手始终悬在半空,她眨了眨眼,有些迟疑地将茶水咽下。

怎么卖个胸衣,还卖出了这样的故事?不过,她并没有忘记自己的人设,也并没有了解过

霍华德裁缝店。

埃洛伊斯面带微笑,越是内心波涛汹涌,就越是做出犹豫迟疑状。

“这……我知道霍德华裁缝店,能去这里做杂工,当然比我现在呆的地方要好的多,我也非常愿意。”

“只不过,眼下正要经过圣诞节,我老师的店里生意很忙,我也不好意思在这个时候辞工。”

“难得有人赏识我的手艺,如果可以的话,我能不能过完圣诞,与老师提前说一声,再去见那坎宁太太?”

埃洛伊斯心想,她回家就去仔细打听打听这家店的情况,看看是不是如同安东尼吹嘘的那样。

如果是的话,她就立马去酒店辞工,也不吊胃口了。

老老实实地去见那坎宁太太,看能不能讨这位贵人的喜欢。

安东尼点头,她说的也有道理,这年头,不苛待学徒的手艺人实在稀少。

“那好吧,我回去了,替你传两句话。”

他又扯出来一张纸片,给埃洛伊斯写了一张便条。

“这是坎宁太太家的地址,圣诞节后,若是你辞了工,就去这里找她,她对你很好奇。”

埃洛伊斯将便条收好,她深呼吸,抚平了口袋上的褶皱。

“好,我明白了,不过安东尼先生,你真该想想,要不要换一个更稳定的供货商,又或者说,干脆筹钱办个厂?”

埃洛伊斯玩笑道,她起身,将杯里剩的热茶也喝尽了,才与安东尼告辞。

“时间不早,我得走了。还有许多的活儿要做,若是过两日有空能做东西,我再送来寄卖……”

埃洛伊斯走后,安东尼又去把修改过的价格牌擦干净,重新拿粉笔标上原价。

他思索着埃洛伊斯的话,神气地摸摸下巴。

“换供货商?自己办个工厂?”

街道上。

埃洛伊斯紧紧的捂着兜里的便条和十块多钱。

她不打算再乘那轨车,省的遇到扒手,把东西给弄丢了。

现在,她也不算是身无分文的人了。

钱财,机遇,皆在手上。

埃洛伊斯激动的心情难以言喻,她不敢表露出来一点欢喜,时刻警醒自己,一点要谨慎,不能被人看出来一点儿不寻常。

她这一路是走回家的,虽然戴了帽儿,围巾,但寒风凛冽,鼻子和耳朵还是冻的通红。

脚尖已经失去了知觉,麻麻的,抵达家附近的街区时,埃洛伊斯才缓过劲来。

她抬头看看天空,除了像细盐一样的雪粒,天色渐渐泛着鱼肚白。

钟楼适时敲响了十二点的正点,原来现在已经是中午了。

埃洛伊斯下定了决心要犒劳自己,她心想,为了制作那些物件熬过的夜,付出过的辛劳以及心思,都还算有回报。

这种种豆得豆的感觉,既踏实又比任何事要来的幸福。

回到家,她将钱装进了钱袋子里,又藏在斗柜后头,放好了,取出几个零散的十美分

午餐,埃洛伊斯打算去这附近的小餐馆里解决掉。

她平时下了班,走在街边,经过那些橱窗里摆着精美蛋糕的店铺,那些热闹的餐馆,连看都不想多看。

可这会儿不同了,她不会因为自己没钱而感到窘迫。

她的东西能被人喜欢,证明这条财路会愈发稳固。

一处小餐馆外,冰霜依旧吸附在木框嵌住的玻璃上,模糊人向内探究的视线。

埃洛伊斯停住脚,她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消费得起这家店,于是才迈步走进去。

里头穿着半旧粗呢外套的侍应生见了她,立即迎上来询问:

“你好,请问是几人用餐?”

“一个人。”

埃洛伊斯说罢,侍应生为她指了一个靠着边角的狭小位置。

她点点头,自然地过去坐下,目光漫无目的打量店内,等待侍者将菜单拿来。

暖色调装潢,木地板打过蜡,天花板上挂着两簇水晶,用来折射桌上的煤气灯光,显得亮堂温馨。

侍者安排座位,也是有技巧的。

先敬罗衣,若是来客穿着体面时髦,那就安排在靠前,显眼又宽敞的位置。

既能提升店里的格调,又能讨好这样的客人。

若是像埃洛伊斯这般,穿着一看就没什么钱的人,也不至于赶客,不过就得安排在不引人注目的角落。

埃洛伊斯对这个时代的特色民俗很包容,她并没有什么受到冒犯的感觉,而是饶有兴致,打量着。

上辈子看老电影时,她也曾十分向往过这样複古的时代。

淑女们穿着精致华丽的裙装,在舞会上旋转,灯火炫目,人声鼎沸,暗送秋波,数不尽的花卉,甜甜圈。

但实际生活了这么一阵子,埃洛伊斯才明白现实与理想的差距。

她并没有穿成富家淑女,与纯情的贵族公子玩感情,而是一个不起眼的扫灰工人。

在目睹繁华和古典情调的同时,她握着她的扫帚站在世界角落里。

冷静的面对困境,为自己寻找一条谋生的道路。

无论活在哪一世,这都是埃洛伊斯一贯的做法,所以她并不会对命运生出半点怨恨。

过去已经湮灭成烟,未来的一切都可以由自己创造,她没退缩过。

埃洛伊斯回过神,侍者正在询问她,要吃点儿什么。

“有什么推荐的吗?”

埃洛伊斯听着侍者说话,又把目光落在隔壁桌那中年女人的身上。

像是教堂里的嬷嬷,穿着黑色袍子,胸口有一串银质十字架,脸上还戴着眼镜,正在吃豆子汤。

埃洛伊斯回过头,说道:“我要两片黄油面包,半只烤仔鸡,番茄蔬菜浓汤,还要一壶柠檬水。”

侍者写下账单,有些忍不住提醒:“这些菜您可能会吃不完哦。”

埃洛伊斯摇头:“待会儿麻烦帮我拿一张油纸,打包仔鸡。”

她吃肉,怎么可能不带上家里的人。

大约二十分钟后,埃洛伊斯面前的桌面上,就摆满了错落的餐盘,刀叉,勺子,水壶与套杯。

鲜嫩多汁的仔鸡上浮着一层诱人油光,面包散发焦香,有绿色蔬菜碎的番茄浓汤还在铁盅里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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