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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明磊接过书信,并没有打开,而是看着晴云说道:“你留下吧,去万平,那里有胡家照应,你的日子会好过许多。”

“余大哥,你为何不看公子的书信?”

“即便不看,我也能猜到他写了什么,但我不能那么做,我不能坐视他孤身一人,留在那个火坑里。”余明磊没有多说,转身去卧房,找了身衣服换上,随即便要离开。

晴云拦住余明磊,道:“余大哥,我跟你一起去。”

“百花山的事已成定局,若你突然出现,定然会引起有心人怀疑,那样太危险,你还是留下替公子看着成衣铺子吧,那里都是他的心血。待以后我和公子回来,还能有个去处。”

晴云两眼含泪地看着他,道:“余大哥,你真的忍心留下我一个人?”

“晴云,我知你对我有意,但我心中已有倾慕之人,对不住。”

晴云怔怔地看着他,没想到他竟知道自己的心意,只是如她所想,他心里已经有了人。

“你留下好生照看公子的铺子和家业,也算报答公子这两年的维护之情。若你遇到合适的男子,便嫁了吧,待我跟公子回来,定补给你一份嫁妆。”

余明磊没再多说,抬脚出了宅子,晴云怔怔地看着,也已没了阻拦的理由。余明磊买了辆马车,又准备了些干粮,便独自踏上回京的路。

转眼齐方岑一行人已走了七日的路,这一路行进的速度并不快,走的路线也七绕八拐的,还不止一次地换了马车。伊华然心知肚明,齐方岑这么做是为了预防有人在路上行刺,毕竟齐璟对他是一万个不放心,整日里想的就是怎么弄死他。

伊华然也不催,就当在游山玩水,这几日他逐渐习惯了与齐方岑相处,也习惯了他幼稚的刁难,什么给他泡茶,侍候他洗漱,给他研墨,陪他下棋。最狠的一次也不过是罚他在下车自己走,最开始还尽量跟随马车的速度,后来他醒过神来,便故意放慢速度,与他们拉开距离,若他们不等他更好,他刚好可以趁机逃跑。奈何齐方岑不给他机会,发现他放慢了速度,也命令车队放慢速度,甚至派人跟在他身边,一瞬不瞬地盯着他,就差没将他拴到裤腰带上了。

走了七八里路,齐方岑自己先受不了了,便命令他上车。上车后,他直接脱下了鞋子,虽然走得慢,耐不住天气热,脚上出了不少汗,这一脱鞋,满车都是酸臭味。其实平时他的脚没味道,就算有味道也不冲,可这是在马车里,空间有限,就显得味道冲。齐方岑闻到这味道,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又训斥他没有教养,还想着把他扔下马车,可目光触及他被磨破的脚心时,又改了主意,嘴里凶巴巴地嫌弃他,却还是让人给他拿了伤药,也未曾再提赶他下车的事。

伊华然对这些并不在意,反正旅途也十分无聊,就当他在给自己解闷。

这日,他们行得有些慢,未能赶上城门关闭前进城,也未能找到人家留宿,不得已只能宿在荒郊野外。好在他们带的东西足够多,也足够齐全,完全不必为吃喝担忧。

伊华然眼角余光发现一只偷窥的兔子,只是那兔子足够警觉,在他看过去的瞬间窜了出去,于是抬脚就追了出去,正巧被齐方岑看到。

“尹无名!”伊华然已死,他不能再用这个名字,齐方岑便叫他‘尹无名’。他转头看向枭,道:“愣着做甚,还不快去追!”

“是,主子。”枭纵身一跃追了出去。

于海见齐方岑面沉似水,急忙为伊华然解释,道:“主子,奴才以为尹公子并非逃跑,而是去追兔子了。”

“追什么兔子?”

“就那边的草丛有一只特别肥的灰兔,一转眼就窜出去了。尹公子跑出去的方向,正是那只兔子窜出去的方向,所以奴才以为尹公子不是逃跑,而是去追兔子了。”

不待齐方岑说话,伊华然和枭先后走了回来,伊华然的手里还拎着一只灰兔,正如于海所说,这兔子不仅肥,还油光水滑。

“枭,你处理兔子,这身皮毛不错,可以做个毛领,处理的时候注意些,别弄坏了。”伊华然将兔子递过去,枭很自然地接过,随后便拎着兔子走了出去。

“于海,罐子里的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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