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章 你哥哥怎么还不来(1 / 2)
一场骤来的变故,把在场的三个人都干懵了。
茫然地看向袭红蕊:嗯?
袭红蕊微笑。
虽然她完全不介意,恶心女主一下。
那么喜欢让别人当平妻,自己就被平个够吧。
但那可是国公府哎。
为了和女主置个气,把国公府的助力,白白让给男主,她疯了?
和人学吃饭,和狗学吃屎。
她虽然没有绝顶聪明的脑子,但和好人学还不会吗?
男主前世能成为皇帝,成为笑到最后的人生赢家,肯定不是全凭运气。
他的智商和眼光,肯定是不容置疑的。
他选择的每一条路,肯定都是有意义的。
那么他在原本的筹谋落空后,还不放弃白怜儿这颗棋子。
就代表白怜儿,非常有价值。
某种程度来说,她和男主的处境,也有相同的地方。
男主身为不受器重的宗室子,需要强力的助力,又不能引起皇帝的忌惮,她也一样。
国公府就是男主筛选下来,最优选择,而现在,她完全可以把成果直接抢过来。
联姻,永远是结盟的最快捷方式。
她虽是个女人,娶不了白怜儿,但她弟可以啊!
前世白怜儿嫁给老皇帝后,虽然还想着她表哥。
但那不是因为她嫁的,是个老头子嘛。
白怜儿二八年华,有才有貌,虽然是个庶女,也是国公府小姐。
身份低,也只是相较于身边的嫡姐妹而言,正儿八经论起来,她可不低,怎么着,都轮不到嫁一个死老头。
她家老头,要是年轻个几岁,吹拉弹唱,书写绘画,啥啥都会,还会生孩子。
那白怜儿肯定半只眼睛都想不起她表哥来,萧贵妃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但当时的白怜儿,满心满眼,都想着算计他英俊潇洒,“温柔善良”,青梅竹马的表哥。
一下子进了一个老头子怀里,整个人都傻眼了吧。
要是她处在白怜儿的位置,不提前看剧透的话,也得稀里糊涂,被男主忽悠得团团转。
但她弟可不一样。
她弟过了年十五,和白怜儿比差一岁,算是同龄人。
长相上随了她娘,男女相宜的长相,非常拿得出去手。
虽然和男主那种惊世骇俗,人神共愤的长相相比,稍微落了点下风,身高气质上,也差了那么一丢丢。
但她弟那不是还没长开呢吗。
老话说了,男孩子二十三,还能窜一窜,他弟才十五,以前是没饭吃,从现在起好好吃饭,且窜着呢!
就算是不窜,她弟腿脚好好的,站起来肯定也比一个瘸子高啊。
预知未来的她,知道男主是装的,白怜儿可不知道。
这个爱情,真的有那么伟大,就能糊瞎人的双眼,以至于看男主
哪哪都好?
讲道理,男主到底为白怜儿做了什么,让她那么死心塌地。
袭红蕊就是抠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书里说她攀上男主,是因为爱慕男主,但她心里怎么想的,她自己知道。
书里又说凝梦和裴三互相喜欢,但凝梦怎么想的,她自己也知道。
那么白怜儿呢?
书里书外,好像总有两套逻辑。
除了嘴上说着不爱,心里超爱的女主,其她恶毒女配,爱的好像都没有那么纯粹。
那么她是不是可以假定,白怜儿是可笼络单位?
她觉得,如果白怜儿嫁过来,她弟在自身条件方面,笼络住白怜儿的心,完全没问题。
白怜儿笼络住她弟的心,那就更没问题了。
开什么玩笑,书中最强恶毒女配,仅次于女主的巅峰配置。
降维打击一个袭绿柳,那还不是轻而易举?
这么一想,真是美死他小柳子了。
他姐搁那嫁老头呢,倒给他娶了一个美娇娘,呵。
如此一来,俩小夫妻之间,其实完全没有问题。
问题出在,如何让白怜儿,心甘情愿地嫁过去。
于是在说完那句惊世骇俗的话后,袭红蕊立刻叹了一口气——
“哎,只是国公府的门楣,我袭家如何高攀得起。”
“国公府祖上陪着太.祖打天下的时候,我袭家还不知在哪个泥沟里呢。”
“白七小姐是金尊玉贵,才貌双绝的公府小姐,我弟弟却只是一个与人牵马坠镫的下人。”
“一个是天上的云彩,一个是地里的泥巴,二者如何能相提并论。”
“我就是想提,也没那个脸啊,哈哈哈。”
听她这么说,一旁的琳琅顿时不干了:“娘娘,话可不是这么说的。”
“今时不同往日,国公府虽然是万人敬仰的累世荣耀,咱们的二老爷,也不是昔日的奴仆了呀。”
“他被陛下亲封为寿昌伯,又任命为左督盐提监,前途可光明着呢!”
“虽然还是比不上国公府的荣光,但二老爷年纪也还小,正是青年才俊,焉知以后不能闯出一番大名堂来呢?”
袭红蕊立刻止住了她:“哎,你知道些什么。”
“我弟弟配不上的,又哪里只是门楣啊。”
说罢,拿起白怜儿写的那厚厚一沓纸张,满是赞叹和惋惜道——
“白姑娘的尊贵,岂独国公府的荣耀?”
“文章学问,原是丈夫们才能钻研透的,白姑娘却以女子之身,成此奇文,如何不算得个女中豪杰?”
“她这一身惊世之才,都可以跻身男儿列了,便是没有公府小姐的名头,如何不能立身。”
“将来就是搏的个一品夫人,也是她自当分的,我弟弟算是个什么东西。”
“再休要提了,否则我们一家,连带着祖宗,可都要跟着臊死了!”
众人:……
你踩自己可是够狠的啊……
但怎么说呢,虽然大家心里都偷偷看不起她的出身,可她自己都这么踩自己了,别人反而没话说了。
总不能顺杆儿爬,来句啊对对对,你自己知道就好!
真不怕这个最得宠的宠妃,回去吹一下枕头风,死一户口本是不是。
于是纷纷劝解起来,哪有,哪有,贵府的公子,非常不错!
众人七嘴八舌的跟风吹捧起来,宴席上嘈嘈一片。
袭红蕊却力排众议,止住了众人的话头,微笑道:“请诸位不要再说了。”
“白七小姐今天的惊世一文,实在是让本宫大开眼界。”
“皇上在隔壁,宴请天下才子,妾身便在此小效仿之,宴请第一才女。”
“将皇上赐我的那柄羊脂白玉如意拿来——”
如意听到立刻领诺,转身取出如意,捧将出来。
细腻的丝绸上,托着一柄洁白的玉如意,在摇曳的烛火中,散发着细腻温润的光。
袭红蕊捧过如意,将她交到白怜儿手里,微笑道:“此玉高洁,正衬姑娘,还请姑娘,不要嫌弃。”
白怜儿宛如提线木偶一样接过,抬头看向袭红蕊。
她绝不相信,袭红蕊是因为那一首骈赋,一眼爱上了她,要死要活就要她当媳妇。
她又没失忆,在世子府里,袭红蕊对她怎么样,她还能忘了吗?
当她第一次进世子府时,那个红衣小丫头,就一眼看穿了她的目的。
彼时她勾了一下发间的铜钱,上下扫了她一眼,冷笑了一下。
什么高洁不高洁。
她高不高洁的,只能糊弄一下男人,怎么能糊弄住同为女人的同类?
两个对彼此心知肚明的女人,何必打这种哑谜,所以她知道,袭红蕊在“抬轿”。
第一抬,抬国公府。
自认自己出身低,配不上国公府的门楣,既给了国公府脸,又让国公府下不来轿。
她抬轿是她的事,国公府要顺着踩她的脸,那可就成仇了。
第二抬,抬她。
许她京城第一才女的名头,称赞国公爷教女有方,甚至给她不接受这段婚姻的权利。
就算她拒绝,也是她弟弟配不上,无损于她的名声,因为新娘娘的出身,在上层贵胄圈里,根本没有名声可言。
本来就没有人会站她,在她前面全方位双抬后,别人也只会觉得,开国功臣之后,京城第一才女,公府贵女,看不上出身低贱的新娘娘,是很理所应当的事。
这不是她的缺点,是她不谄媚俗流的“高洁”。
这份“高洁”,将和“第一才女之名”,一起成为她最好的嫁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