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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这是玩笑话,所以纷纷举杯,笑着附和道:“来,干了!”

沈觅星并没有提起自己患病的事情,一来今天是李冠钰大喜的日子,二来说了对他的病情也没有任何的帮助,燕大的血液病研究所已经是目前国内这个领域最先进和权威的诊断治疗医院了。

沈觅星之前对李冠钰透露过,等参加完他的婚礼,就会出国去长途旅行,好好享受剩下的时光,顺便看看国外有没有针对这个病的治疗方案,不过他根本没报太大的希望。

两位新人来给同学们敬酒,新娘子身着红色旗袍礼服,气质温婉动人、落落大方,她笑起来时嘴角还有一个甜美的小梨涡。

“如果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各位见谅,今天谢谢大家的到来。”李冠钰说着把手中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众人正对新郎新娘说着祝福的吉祥话,李冠钰却走到了沈觅星的身旁,完全不顾周围人的目光,跟他大大方方来了一个拥抱。

“照顾好自己。”李冠钰在沈觅星耳边低声说道。

“我会的,你也是。”

其实两人已经心照不宣,大概这就是此生的最后一面了,拥抱就是告别。

不如不见,这样你永远都是我记忆中最美的样子。

婚礼结束后,李冠钰从负责记账的亲戚那收到了沈觅星送他的一对柿子小摆件,将它们放在了自己书房的书桌上,空闲时还会拿起来把玩一番。

四季平安、柿柿如意,沈觅星,这辈子终究是擦肩而过,那下辈子我们还能再见吗。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沈觅星父母已经从最初的震惊中冷静了下来,人的情绪是会传递的,面对死亡时,感到惶恐崩溃、痛不欲生也很正常,没有任何人能够表现得完全不在乎。

但经历过两次生死一瞬间的沈觅星,很多事情都看开了,只是好像突然对所有的事物都失去了兴趣。

沈觅星决定在自己离开前跟父母好好告别,虽然父母可能没这方面的意思,他们只希望沈觅星不要疯疯癫癫出去“丢人”。

他在家里陪了父母一段时间,买菜做饭给他们吃,饭后陪父母遛弯儿,如果恰巧天气还不错的话,会早起爬上山顶,一起迎接清晨初升的太阳。

沈觅星不再是那个自带职业光环的“翻译官”,同龄人中的天选之子,而是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废人”。但是他不会让自己成为现代的仲永,接受泯然众人矣的命运,他不想知道父母将来有一天会不会后悔,只是在做自己觉得正确而且应该要做的事。

冬天的确是一个适合告别的季节,下初雪的那天晚上,沈家四口人难得聚在一起,围着小炉子吃火锅,铜锅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烟火的气息便随风轻轻飘散开来。

沈父心情不错,拿出了一瓶珍藏已久的53度酒精的白酒,给每个人都倒了一小杯,他说道:“当初觅星办满月宴的时候我准备了三瓶好酒,想着在他将来的重要人生节点启封共饮。第一瓶和第二瓶酒是连着开的,分别是他十八岁成年以及高考金榜题名,那时候我就在想啊,这第三瓶合卺酒要在他喜结连理时才能启封,都不知道要等上多久呢……”

“对不起,我没能长成你们期望中的样子,谢谢你们对我的养育之恩,今生今世无以为报了。结婚生子并不是人生的唯一选项,只有在这件事情上,我没办法将就。”关于出柜的话,沈觅星终究还是没说出口。

万汀兰夹着菜的手轻微一抖,半响才问道:“我听你话里的意思,接下来是准备要去哪儿?以后、以后还回来吗?”

沈觅星露出一个微笑:“我想去做一些之前想做但没来得及做的事情,再找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静静……等待回归自然。”他用了一个比较委婉的词,“我应该会先去印度尼西亚待一段时间,之后要去哪儿暂时还没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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