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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7 章 太子威武(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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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锦钰当然知道番薯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周老百姓的温饱问题。

但那只是一种抽象的认知,真正具体到了眼前大柱这个小小的个体身上,才让周锦钰更直观的感受到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多么有意义。

他相信,等到玉米以及马铃薯等高产作物在大周的土地上普及,百姓们会迎来真正的好日子。

接下来的时间,周锦钰把时间和精力大都用在了视察黄河水道上

只是他前世学得并非是什么水利工程专业,哪里懂什么治水治河。

没关系,他其实只要把这里水道的情况认认真真如实记录下来就可以。我。

毕竟太子的态度就代表了朝廷的态度,朝廷的态度就是皇帝的态度,皇帝让自己唯一的儿子亲自前来视察河道,太子又将考察工作做的如此细致,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朝廷治河的决心,谁要能干成事儿,那必然会入了太子的眼,入了皇帝的眼,升职加薪前途不可限量,甚至于有可能载入史册。

这就是周二郎教给周锦钰的为君之道,不必事事躬亲,但要懂用人之道。

七八月份的天气,安京城酷暑难耐,二郎搬至京郊锦钰山庄内避暑。

如今大哥去了西北,爹娘过不惯皇宫里的生活,非要回周家庄养老。

老头儿说他老了以后不想住皇陵,想要埋在周家庄,守着他的田,守着他的驴,守着他的鸡和鸭,也守着从小陪伴他的小青河大青山,舒服自在。

一家人,还陪在自己身边的也就只有儿子,大姐和外甥女儿,而大姐虽然与自己仍旧亲近,却是回不到从前那般了。

大姐不敢对自己随意,而自己似乎也不适应大姐对自己不敬,姐弟俩能说的话除了客气寒暄,似乎剩下的便再无可说之言。

兰姐儿那孩子倒是很孝敬,时常来宫里转转,可自己一个当舅舅的总不可能与她一个小姑娘谈心。

至于好友薛良,就更不敢把自己还当做是以前的朋友了,那是大不敬之罪。

以往有钰哥儿在身边陪着,批阅奏折之余,同儿子一起说说话,吃个饭,下下棋,偶尔一块儿骑骑马,钓个鱼什么的,倒也没觉出有多孤单。

现下儿子半年不在身边,这种孤家寡人的感觉格外明显了。

皇帝身边永远都不缺察言观色之人,就如二郎当初揣摩永和帝的心思,如今他也在被手下人揣摩着。

大概是他眼中的落寞太过明显,被手下大臣觉察到了,上了一封折子,一番铺垫陈词之后,就开始劝他广纳后宫。

与云娘分房后,其实二郎很是难受了一阵子,毕竟还年轻,哪里会没有正常的需求,只是后面忙着造反,就把这茬给忘了。

登基之后他又忙着巩固皇权,忙着收拾永和帝留下来的烂摊子,更是没功夫想这些。

如今有人提起这茬,二郎就呵呵了。

不过是巩固皇权的手段而已,皇帝和众嫔妃之间互为

工具人,自己已经有儿子了,一个顶一万个,吃饱了撑的纳什么后宫。

有人劝皇帝广纳后宫的消息,通过朝中某些命妇之口传到云娘耳朵里,云娘不慌不忙,只云淡风轻的一笑,等闲视之。

呵呵,还广纳三宫六院?

你看他肯让一个爬上龙床占他的便宜不。

锦钰山庄的四周群山环绕,隔绝了外界酷热,又有紫玉河穿过,使得空气愈发清新宜人。

周二郎临水而立,感受到舒爽清凉的风抚过面颊,想到奏报上说儿子冒着酷热考察黄河各处河道,又是心疼又是气儿子倔强。

儿子的回信说,他并没有很辛苦,都是一早出去,天还没热就回到住处,等到傍晚再出去。并且有人给撑着伞,亦有人给带着水,其实和玩儿也差不多。

比起真正种地人的辛苦,完全不值一提。

“陛下,赵修远昨儿个夜里去了。”总管太监魏伦走过来轻声禀报。

沉默了一会儿,周二郎淡淡开口,“说吧,他有什么临终遗言咒我。”

魏伦:”……“

“都是一些胡言乱语的泄愤之言,陛下何故因他而污了耳朵,影响心情。”

闻言周二郎淡淡一笑,道:“果然到死都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落到如此地步,他输给我,并不冤。”

魏伦道:“是的,陛下。”

话音一转,周二郎又道:“魏公今年五十有二了吧?”

魏伦知道周二郎太多事情,见过周二郎最真实的一面。其实胡安也知道周二郎很多事情,见过周二郎阴狠无情的一面,但他却非常安全。

因为胡安很幸运,看到的都是周二郎强大的一面。

魏伦则不然,他看到过周二郎被罚跪几个时辰,然后膝行到永和帝面前哭着喊冤,求永和帝给他改错的机会;他也看到过周二郎被永和帝泼了一脸茶水还要陪着笑请罪;他还看到过周二郎同永和帝说话时不为人所觉察的谄媚。

在外人面前谪仙一般清冷孤傲的人,冷笑着说“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人,其实膝盖是弯的。

这才是周二郎对魏伦动杀心的真正原因。

之所以一直没有下手,是因为他并非毫无道德底线之人,他能如此快速的登上帝位,魏伦的配合功不可没。

让人省心的臣子不会让皇帝为难,魏伦已经听出了周二郎的话外音,亦知道自己早晚会有这一天,并不惊讶,也无丝毫畏惧。

谈不上谁欠谁,他与周二郎只不过是互相利用,如今双方的目的都达到了,并无遗憾。

魏伦轻笑道:“陛下记得没错,老奴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

他在“知天命”三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意思是:陛下您的意思,臣明白了。

周二郎不语,片刻后,他道:“陪朕喝杯酒吧。”

“魏伦的荣幸。”从以前的奴婢,到刚才的臣,现在魏伦做回了自己。

君臣二人行至一处

凉亭内,周二郎命人准备了上好的酒菜。

周二郎亲自为魏伦斟上一杯,道:“此酒名为忘忧,魏公觉得这名字如何?”

魏伦笑道:“无忧无虑,超脱尘世之苦,忘忧即是忘我,忘我则无我,无我则无忧,好名字。”

周二郎举起酒杯送到魏伦面前,笑道:“魏公大才,请!”

魏伦毫不犹豫接过来,仰头一饮而下,动作洒脱,慷慨赴死。

周二郎看他饮下,却没有动自己眼前的酒杯。

“果然好酒,魏伦多谢陛下美意。”

不想死在周二郎面前,魏伦站起身来,朝周二郎拱了拱手,道:“请陛下允许魏伦回去换件衣裳,干干净净与这个世界告别。”

周二郎点点头,做了个请的动作。

辞别周二郎,魏伦独自回到住处,从里到外换了身干静的衣物,合衣躺在床榻上,静静等待着忘忧的发作,只是这一等就是一宿过去了。

东方亮起鱼肚白,一轮红日冉冉升起,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等到皇帝用膳的时间一过,魏伦便急匆匆朝皇帝寝宫奔来,虽不惧死,可蝼蚁尚且偷生,若能好好活着,谁又愿意去死。

魏伦得了宫人通传,整理了一下衣冠,一进到养心殿,便给周二郎跪下了,头深伏在地,咚!咚!咚!连磕三个响头,抬起头来时眼含热泪。

那还有半点儿昨天的不畏生死。

周二郎哈哈大笑,道:“魏伦,原来你同朕一样怕死。”

魏伦道:“是的,陛下,魏伦亦怕死,否则早就与永和帝同归于尽了,何至于一直熬到陛下出现。”

顿了顿,魏伦老脸一红道:“昨日臣以为自己难逃一死,左右是个死,不若死的有尊严些。”

叹了口气,周二郎道:“魏伦,今天你还能站在朕的面前,你不用感激我,你要感谢太子。”

“太子同朕说,真勇士敢于直面人生,有光在的地方就会阴影,总有一天,朕的光辉要普照大周的每一寸土地。”

周二郎缓缓从龙椅上站了起来,逆光里君王挺拔的身影威严肃穆,他道:“魏伦,你可愿与朕一同见证?”

魏伦心潮澎湃,声音里难掩激动和敬仰,他道:“陛下,老臣愿意,老臣亦相信,这盛世必定如陛下所愿。”

这一刻,魏伦彻底臣服,誓死效忠周二郎,愿为之肝脑涂地。

从刘永年到冯明恩,再到魏伦,这就是周二郎的魅力所在。

这也是周二郎逼着周锦钰杀兔子的原因,你可以不杀兔子,但你必须有杀它的勇气和力量来震慑它,否则它就敢骑到你头上去,欺软怕硬,乃人之天性也。

尤其是身为帝王,杀伐果断以及手腕必须要有。

一转眼,到了十月分,周二郎催促儿子回京的信件一封接着一封,给周锦钰下了最后通牒,再继续抗旨不遵,就亲自来绑了他回去。

其实周二郎最生气的不是儿子拖着不回京,出来半年他都允了

,晚回些天又能如何,他是气周锦钰出来这么久竟然一点儿都不想家,也不想他。

每次给他写的信,字里行间都是儿子一路所见所闻的或悲或喜或茫然或激愤,彷佛是个人就能牵动儿子的情绪,唯有自己这个爹被彻底忘到了脑袋后。

周锦钰完全意会不到他爹的痛点。

他从小被二郎带在身边,出来了这么久,他怎么可能不想家,不想周二郎,只不过他都十七八岁的人了,又不是小孩子,总不能在信里说,爹,我很想你吧。

这怎么说得出口嘛。

周锦钰就写信给周二郎说好话,请求过完秋收马上回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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