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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头大血爹出来。
平时李文溪直接都不会管这种东西,身上没啥值钱的东西,肉也糙,费半天劲,时间都够打两三只别的怪了。
想着,她了叹口气,准备上马继续逛。
是真的纯逛,笑死,根本遇不到怪。
十分钟后,李文溪从马背上下来。她觉得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李文溪思考着该拿这马怎么办。
然后她想了想,脑子里忽然划过一个词:猎犬。
众所周知,猎犬可以帮主人驱赶猎物。狗可以,那马为什么不行?
必须行!
李文溪目光温柔地打量了身旁站着的火驹几眼,这块头,这凶样,哪里比狗差了?
有猎犬,那就可以有猎马。
火驹在她的眼神里再次不安地刨起了蹄子。
又十分钟后,沉重的马蹄声伴随着树林上空成群惊起的飞鸟,从森林的这一头,一路响到另一头。
几头林间空地上吃草的鹿听见动静,机敏地竖起耳朵,片刻后,朝着声音相反的方向快速奔逃而去。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鹿一身的皮毛全都呈现着一种浅淡的蓝色,间杂着柔和的白绒,十分的漂亮。
路过一棵盘根曲节的大树时,一片安静的树上忽然响起了极轻微的弦响,接着“嗖嗖嗖”三道破空声倏地从茂密的树冠间传来。
破空声响起的时候,这一小群鹿已经警醒过来,但可惜,就是稍晚了那么一些。
“击杀[蓝毛鹿],获得经验+100。”
“击杀[蓝毛鹿],获得经验+100。”
……
这群鹿共有七只,李文溪潜心埋伏,提前找好了角度,所以第一发她一弦射了三箭,箭箭要害,瞬间就射倒三头。但同时,打草惊蛇后,剩下的鹿们四散逃窜,动作快得几乎像是残影,即便李文溪立刻拉弓再补,也仅仅只多留下了一头。
四头鹿,还不错。
这种蓝毛鹿,就是李文溪最喜欢的那种猎物。皮毛和肉价值都高,本身数值优势主要在速度和灵敏上,简直是为她量身打造。
她下了树捡回尸体,侧耳听了听她的“猎马”这一圈跑路的方向,跟着声音也移动了一段距离,很快找好一处新的伏击点,高高兴兴地蹲了进去。
结果蹲了两分钟,忽然听见身后有草叶摩挲声。
嗯?
什么东西?
李文溪的目光顿时转了过去,悄无声息地将身形伏得更低,弓弦一点点拉满。
然后又过一分钟,她正要准备放箭了,忽然听见那地方猛地传来一声:“他妈的,到底要特娘的什么时候才能到啊?我都快成他妈的一个纯种的野人了!救救我救救我,这傻逼游戏,老子想哭了都。”
“别叫了,我看地图已经很近了。”另一道声音说,是个有些冷漠的女音:“今天务必要进城,我们的物资坚持不了再多耽搁了。”
李文溪:“……”
她把搭好的弓朝着那个方向比了一会儿,沉吟,指尖思索地点了点。最终,还是移开了。
算了,无缘无故的,今儿心情好,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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