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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幸的是,亨利·方达身体不适,尽可能减少了各项活动,他同样没有出席金球奖颁奖典礼,利亚姆有很大的机会能够拿到金球奖最佳新人奖,甚至有机会拿到男演员奖。
比起奥斯蒙德,利亚姆的气质更加温和,看起来也更好接近,更好相处。有记者举着话筒,在红毯上毫不吝啬地夸奖利亚姆:“晚上好,利姆,你今天非常帅气,神采奕奕俊朗不群...嘿,你又长高了吗?”
“对。”
利亚姆露出微笑,朝着她打了招呼,他抬起手,在自己的头上比划了两下:“差不多有六尺二,189公分。”
他今天穿了一套纯黑色的,包括衬衫也是黑色的纯羊毛礼服,剪裁精良,一眼就看出出自萨维尔街,由裁缝亲手制作而成。
但是,他的身高上涨了些许,提前定制的礼服变得不太合身。不过,如果不仔细观察,就看不出什么端倪,起码垂落的裤腿完好地遮住了翼纹牛津鞋的一部分,没有露出令人尬尴的袜子。
记者感慨了一句:“这样的身高哪怕是在好莱坞也很难见。”她没有说出言下之意,这个身高依旧够高了,再高一点点就会很难接到电影了。
当然,这也只是猜测,利亚姆·海恩斯已经与奥斯蒙德·格里菲斯合作了三部电影了,也许他们还会继续合作,彼此成就。
不远处的奥斯蒙德显然听到了她的话,他回过身,调笑道:“确实很难见,也很让人反感和他站在一起。你看见他的时候,很难不联想到路灯,或者盯着闪闪发光的脑袋的落地台灯。”
确实是。
利亚姆身材颀长,头肩比完美,穿着剪裁完美贴合身材曲线的正装时,既不会太过瘦弱,也不会同史泰龙那样被过多的肌肉影响美感。脸上还带着几分少年人的稚气,朝气蓬勃,熠熠生辉。
利亚姆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委婉地示弱:“记者拍摄照片的时候应该只会拍上半身吧?我可以稍微蹲下来一点,而且,差别也没有很大嘛。”
记者笑道:“你们两个关系真不错。”
挽着奥斯蒙德手臂的伊莱娜也轻声笑了起来,她凑近奥斯蒙德,几乎将嘴贴在了他的耳边,故作亲昵来掩饰自己的嘴型:“他确实像路灯。奥兹,资本家,迟早都得吊在路灯上。”
奥斯蒙德眉头轻轻皱起,旋即若无其实地抚平眉毛的弧度,顺手按住了伊莱娜的肩膀,强迫她不能再踮脚,老老实实地面带微笑站在他的身边。
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伊莱娜今天给奥斯蒙德选的西装也是全黑的三件套,只不过布料与利亚姆身上穿的并不相同,质地色泽更偏向哑光。这套礼服也并非出自萨维尔街的裁缝之手,而是来自于阿玛尼,是阿玛尼对外租借的搞定礼服。
与利亚姆唯一的区别就是,他颈间的领带是纯白色的,看起来非常亮眼,引人注目,给人一种气宇轩昂、独树一帜的感觉。
记者忍不住又夸赞了几句他今天的打扮:“我不得不说,你们三个站在一起,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就连闪光灯之间间隔的时间都越来越短了。”
她说话的间隙,侧面的记者高声喊道:“奥兹,能朝我这里笑一下吗?哦,谢谢你,完美极了。利亚姆,你们两个要合照吗?我是《纽约时报》的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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