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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给米地白家的二小姐递个邀请函,请她去贵族街区145号芙拉餐厅吃饭。”

“明白了。”

芙拉餐厅并非贵族区的高档餐厅,反而比较休闲化,环境布置都非常生活化,不用穿正装用餐。

诺梨华进来时,英格尔已经点好了餐,拿着杂志。

“上午好,米地白小姐,如果还想点菜请随意,这顿自然是记我账上。”

诺梨华这回穿了身修身的米白色碎花长裙加一件小坎肩。非常淑女,且朴素,妆容也淡了。这和她学院里的模样大不相同。

英格尔知道她这是迎合自己的口味所搭配的,以及,身上没有香水。

【观察力很强,会提前预习功课,不愧是社交女王。】

“我的金:主和在学校里对我的态度可大不一样呢?”

“那只是单纯的用餐,谁都不希望用餐变成社交场。”

“唔,现在不也是用餐吗?”

“现在是谈生意,用餐不是主旨。”

诺梨华一下从调侃模式转变为商人模式,“正好,我本想去学校跟你说的,那边的研究也有结果了。”

低级贵族无法向高级贵族递出邀请函,是默认的规则。

“这么快?”

诺梨华从小包中取出一只钢笔,正是改良过后的钢笔。

英格尔接过后没有客气,直接拆了,发现里面的确多了个细管,有墨水在里头。笔尖不会渗墨,上面还有小卡槽,可以滑动抽墨。

“有墨水带来吗?我试一下。”

诺梨华带了一瓶食指大小的小墨水瓶和一张纸。

书写顺滑,出水不滞涩,不断墨,不渗墨,笔尖硬度也过关,抽墨也方便 。

“真令人惊讶,短短十几天就能制造出这个。”

诺梨华笑道:“若没有你的意见,那位还做不出来呢。”

“耐用性测试呢?”

“过关,起步一年。”

“成本呢?”

“计算过了,只比先前的高一点点 ,专利技术也申请好了。”

“好,那么十五天之后再想法子投入生产。我会买下第一批先用着。至于其他的怎么卖,就交给你了。目标群众是贵族。”

诺梨华接过餐侍上的茶,“不过,对方有个条件。”

英格尔愣了一下:“是指研究那个钢笔的人?”

诺梨华抿了口茶笑道:“是的,他说如果要买下他的专利权必须让他见一面提出这个修改意见的人。”

英格尔权衡了一下,感觉这样也没坏处,“可以,什么时候?”

诺梨华放下杯子,“现在。”

马车还在,但贵族街区路上现在都是魔力驱动的轨道小车。

两人坐着有轨车去下城区。也就是贵族口中的平民街。一个小车厢里只能坐四个人,三四个车厢连在一起,由一个车夫操纵开关杆。

“汽……不知道有没有那种无轨道的车子……”

【好险差点说汽车……内燃机不知道出现了没,既然主要能源不是石油或者煤炭而是魔石……】

“几年前我好像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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