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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吃吃吃。顺便再看看晚上吃什么,要不然抓一只鸡吃吧?”
后面一句问燕克行。
燕克行点点头表示同意。
他们牧场上的布雷斯鸡繁殖得那么多,时闻也不吝啬,家里只要吃鸡,就吃自家养的鸡。
主要吃惯了自家养的鸡,他已经看不上外面卖的鸡了,哪怕是最贵的走地鸡,跟他家的鸡比起来都少了那一份鲜嫩清甜。
弓疆三人没想到还能蹭到布雷斯鸡吃,立即举手表示要去抓鸡杀鸡。
时闻让他们去抓大公鸡,别抓母鸡,母鸡要留着下蛋。
至于大公鸡,他们现在培育出了二代种公鸡,第一代的大公鸡没了用武之地,正好吃掉。
三人闻言跑去抓大公鸡去了。
时闻和燕克行在厨房做其他菜。
燕克行做,时闻就打个下手,两人站在一起可以聊聊天。
时闻并不是个喜欢聊天的人,要不然他也受不了牧场的寂寞清苦。
他跟人聊天时,总觉得人啰里啰嗦,浪费时间。
换到燕克行身上,时闻就觉得跟燕克行一起做什么都颇有趣味,哪怕聊一些没有意义的牧区八卦,也挺好玩。
夕阳西下,天空从湛蓝变成蓝紫,又彻底黑了下去。
厨房里的香味渐渐飘了出来——一顿饭好了。
时闻和燕克行提着饭菜去喂小家伙们,顺便把它们的饭后水果也备上。
小家伙们很少吃到那么甜的哈密瓜,高兴得在旁边跳来跳去。
时闻他们回餐厅吃饭,吃完饭,又坐在餐桌前吃着饭后水果聊着天。
弓疆咬了哈密瓜一口:“这哈密瓜真甜,我想到一个老先生。老先生极为喜欢哈密瓜,从小家里穷,不怎么吃得起哈密瓜,就立志长大了过来研究哈密瓜。”
时闻随口:“那他成功了吗?”
“成功了一半?他得偿所愿,长大后真到边疆来研究哈密瓜了。”弓疆脸上露出莫名的笑意,“只是没想到,他第一年种,哈密瓜被野生动物吃掉了。第二年种,哈密瓜又被马蜂蛰坏了——”
戈阅打断:“马蜂还会蛰哈密瓜?”
弓疆:“会啊,蛰了就坏了,瓜疙疙瘩瘩的,会发苦。”
时闻:“然后呢?”
弓疆:“然后第三年他小心呵护,还给每个哈密瓜套了袋子,几乎日夜看守,没想到有一天天上掉下颗陨石,把他的瓜田炸了。”
时闻难以置信,捏着手上的瓜转头看向燕克行:“弓疆骗我的吧?还能这样?”
燕克行:“确实有这事,当时上了新闻,有照片跟采访。”
时闻:“那他转行了吗?老天明摆着就不让他研究啊。”
弓疆:“没呢,他百折不挠地开始了第四年的研究。”
时闻追问:“那总该成功了吧?”
话音未落,时闻看到燕克行勾起了嘴角,就知道这次又猜错了。
弓疆哈哈大笑起来:“还是没,那年的年成很好,他的师兄弟姐妹都种出了不错的哈密瓜,就他的哈密瓜皮厚肉薄,个小貌丑,还寡淡发苦。当时他的导师说能种出这种哈密瓜也是本事,把那些优良性状都完美地避开了。”
弓疆:“老先生得到这个评价,怒而转行,最后种萝卜去了,就是现在很有名的萝卜大王范健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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