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 34 章(2 / 2)
“是,你现在还没有家小,那这不能保证你以后没有,万一遇到一个家境贫寒但白净精致的男孩子,挥金如土但温柔似水,那你怎么办?”
骨子里隐藏的女a基因好像一下子被点燃了,别说了我去干!
孙晴天气势汹汹就要离开。
“你不留这儿吃晚饭了吗?”
孙晴天严词拒绝:“不吃了。”
再说了,晚饭还是腊八粥,虽然好喝,但也不能一直喝。
郑葳有点惋惜,“真的不吃吗?”
自己是不是猛药下多了,痛失一员喝粥猛将。
孙晴天在场的时候,祁元潜都会避开,但他的注意力一直在郑葳身上。
他在堂屋,隐约捕捉了几个关键词。
白净精致的男孩子、温柔似水。
她喜欢这个类型的异性吗?
紧盯着自己小麦色的手背,明显不白也不净。
温柔似水吗?
这个词跟他之间没有任何的关联,也没人能从他身上得到温柔这个结论。
政敌不会,柔然不会,手下的士兵更不会。
郑葳在孙晴天走的时候,给她带上一封红糖,这红糖是祁元潜从州府带回来的。不是祁元潜买的,是班骅芸送的礼物里带着的。
红糖在乡里不太常见,之前孙晴天在县里买到几包,送给郑葳一包。
孙晴天拿着红糖回到家,家里原本应该有个除她之外的人存在,但现在整个房子空空如也。
经过郑葳下午的一顿push,她对那男人的行踪也不是很在乎了。
郑葳:专业画饼大师
只是经过一下午的奔波,她非常疲惫,匆匆洗漱上床。
但晚间的睡眠,没有让她的疲惫减少,因为她做了一个火光冲天的梦。
第二天早上,她早起赶回村里,把还在睡梦中的孙求财一家人,从炕上薅起来。
祁元潜带着郑章宇文允早起跑圈,恰巧看到孙晴天砸门冲进孙家的一幕。
等他们跑圈回来时,孙晴天带着孙求财一家人向着外面走。
郑葳生无可恋地坐在炕上,头发鸡窝似的乱糟糟的:“外面干嘛啊,吵死了!”
是跟孙晴天有关的事情,郑葳应该会很关心,只是祁元潜却睁着眼睛说瞎话:“没什么事,你再继续睡一会?”
“不睡了,也该起床了。”郑葳又打了一声哈气,本想伸懒腰的,动作做了一半,便停在半空中,她想起来自己因为伸懒腰,腰一直到现在还没好。
一直过了好几天,郑葳才知道那天早上的动静是怎么回事,原来是孙晴天一大早上拿着刀逼孙求财跟她分家。
一顿威逼利诱,孙求财跟孙晴天在族长和村长的见证之下,分了家。
谁也不知道她当时的心血来潮是为了什么?
郑葳知道是一件大事后,仔细打听了一番为什么,但谁也不知道原因。
祁元潜不解:“你为什么那么关心孙家的事情?”
那是我穿越老乡,我不关心她关心谁啊,但话不能这么说。
她给出的理由很离谱,也很郑葳:“孙家天天那么多戏,你问问村里哪个人不关心他们家啊?”
“就这?”
郑葳眨眼:“那不然呢?”
腊八过后就是年,喝完腊八粥,年味越来越重。
祁元潜去州府,一些附近能买到的年货,他没有买。
在郑葳的腰恢复得差不多,她大手一挥,全家一起去乡里采购年货。
去的时候,坐着村里的驴车,这是郑葳第一次坐驴车,郑葳想让祁元潜郑章他们跟她一起坐车去。
被祁元潜拒绝,车上还坐着几个女人,他们上去不太好。
给赶车的老刘头五个铜板,他们不紧不慢地跟在驴车的后头。
驴车走得没比人快很多,坐车主要是可以省点力气。
家里不缺吃的,除了吃的之外,过年最需要的就是爆竹和对联。
男孩子都喜欢爆竹这种刺激性东西,郑葳在这上面没小气,每年就这么一次,那干脆多买一点。
毕竟俩男孩,买得少容易打起来。
祁元潜把他兄弟的卖身银子拿到郑葳面前给她看,告诉她家里不缺银子,叫她别抠抠搜搜的不舍得花钱。
既然有钱,那这年完全可以过得敞亮一点。
买了一堆爆竹,放在背篓里,让祁元潜背着。没等祁元潜伸手,宇文允先自告奋勇,看他这主动地样子,应该是对买爆竹非常的满意。
宇文允在同龄人里个子不矮,但背起这个大背篓还是有点吃力,从后看去就像是一只壳子很大的乌龟。
在各个摊位中,卖春联的摊位前围的人最多。
郑葳垫着脚往里望了一眼,客人多的原因是摊位前只有一个老秀才在写对联,他不仅要写对联还要收钱。
本身岁数大,手脚就不麻利,周围人多便不可避免地紧张,这样一来他写得就更慢了。
郑葳胳膊肘碰碰身边的祁元潜:“想吃肉吗?”
祁元潜:?
宇文允答得响亮:“想!”
看郑葳一脸兴致地看向正在写对联的老秀才,祁元潜心中产生一丝不好的预感:“想吃肉的话,我这里有钱,我们还是不要……”
郑葳按住祁元潜正在掏钱袋子的手:“钱还是要自己赚来的,花着才过瘾。”
祁元潜凑到她耳边小声说:“我以为你会说,不是自己赚的钱,花着才过瘾。”
虽然我确实是抱着这种不劳而获的想法,但我在你心中,到底是什么形象啊!
郑葳顿时觉得,这个人没有发展成为对象的可能了,她还是努努力,把他发展成下属吧。
看在你帮过本宫很多的份上,给你个大总管做做。
郑葳横了他一眼:“没有,不要到处这样说,败坏我的名声。”
虽然没得到郑葳的认可,但她的眼神就是在说他没有说错。
于是祁元潜鼓起勇气说:“你有没有觉得,尽管我们认识的时间不长,但却对彼此非常了解。”
然而祁元潜鼓起勇气的那句话,郑葳没有听到,在祁元潜凑过头小声说话时,她非常不巧地又踮起脚,看了看人群中的场景。
真是媚眼抛给瞎子看。
郑葳拽着他的衣服就往前走:“走啊,挣钱去。”
祁元潜任他拉着,行吧,她喜欢那就跟她一起去吧,另一只空着的手,把宇文允和郑章拢到身前。
郑葳拨开人群往前挤的低素质举动,经过时引起一片咒骂,她仿若未闻。
她贱兮兮地凑到老秀才身边:“大爷,人挺多的,写不过来了吧。”
她一个打岔,大爷险些写错字,一张红纸差点废掉。
“大爷,大爷,不是这样写的,是横不是撇。”
气得老秀才一吹胡子,把笔一扔:“你到底想干嘛?”
同样不乐意的还有站在桌子前,老秀才正在给他写对联的客户,不过他不敢发怒,郑葳身后正站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那男人正和平地看着他。
他总觉得,他敢抱怨一句,这男人能把他头拧下来。
感动吗?不敢动不敢动。
“这不是有个共同致富的方法,我出力,你出纸墨,收到的钱对半分,怎么样,我写的字又快又好。”
说着她拿起桌上的笔,在老秀才写废的红纸上,写了一个福字,来为她上面说的话,添加佐证。
郑葳继续宣传自己:“写得好不是我最大的优点,写得快才是。你看你现在这里排着这么多人,写得慢就有人会走,损失的就是钱。你让我来写,你自己不用出力不说,省的时间就相当于赚的钱,你不心动吗,你只要付出很少的代价,就会得到一个双赢的局面。”
赵老秀才仔细端详郑葳写出的福字,作为一个读书人,书法是必修课,毕竟考卷上的字迹有时候会影响科举的名次。
字体遒劲有力,能看出写字这人基础扎实,看着这个福字,他隐约觉得这字体有些熟悉,想多看几个字,确认一下:“你写一副对联给我看看。”
郑葳刷刷几笔,笔走龙蛇的黑字跃然于红纸上,为了炫技她特意找了字体中名声最大的一种。
很巧,赵老秀场就是这字体的小迷弟,但他的字写得不如面前这小女娃。
郑葳:小班教学的优势啦!
赵老秀才让出位置:“你想怎样?”
郑葳嘻嘻笑:“还是那句话,你出纸,我出力,赚的钱咱们五五分。”
这要求不离谱,老秀才欣然应下:“好。”
很快就成了第一单,客户递过来钱,郑葳催还不伸手的赵老秀才:“大爷,收钱啊。”
老秀才的眼睛正死死盯着写好的对联,郑葳只好让祁元潜收钱,为了避嫌祁元潜收到的铜板直接被他扔进桌子上的篮子里。
郑葳写出来的对联和福字又快又好,很快聚在摊位前的顾客都买到了对联,摊位前没人她没停下写对联,一直写了十多张,才停下歇歇。
再来新客人就可以交钱拿对联就走,不用浪费时间,客人都喜欢来这边买对联。
大冬天在外面用手写字,并不是一个好体验,郑葳写一会就要伸进胳膊里暖和暖和。过了一会,伸进胳膊里也没用了,她只能哈气暖手。
老秀才还想继续看郑葳写字,怕她因为冻手就不写了,“让你男人给你暖手呗,反正都是两口子。”
郑葳:大爷你作为孔夫子的学生,有点过于开放了。
她抬头看祁元潜,哪成想祁元潜正一脸无辜地看着她,好像在说我都可以没意见。
老秀才从未有过的思想开放,觉得这俩年轻人怎么那么墨迹呢,都有俩孩子了,还在这羞羞答答。
老秀才意见很大,很不满,被冻坏的手可是会影响写字的。
老秀才举起祁元潜垂在身侧的手,搭在郑葳的手上。
郑葳的手原本放在嘴边哈气,老秀才动作粗暴地把祁元潜的手放在她手上。
祁元潜的手指蹭过郑葳的脸颊,她的脸暴露在冷空气里,凉凉的。
祁元潜的手指划过,郑葳能感觉到他指尖灼人的温度,好像把她的脸给点燃了,露在冷空气中的皮肤一下子感觉不到寒冷。
下一秒,祁元潜握住了郑葳的手。
这个动作,祁元潜是下意识,但也是一时冲动。
冲动的结果就是,他握住郑葳的手后,不敢再有动作。
祁元潜的手很热,她的手很快上了温度,但郑葳觉得她现在的耳朵更热。
郑葳从没有比现在更能感到祁元潜是个攻略性极强的男人,他一只手能把她的两只手握住。
祁元潜觉得全身的感官仿佛都在此刻消失,只留下他的右手能感知世界。
右手里凉凉的、软软的,是郑葳的手。
三九的冬天很冷,但他就觉得,从未有哪一天比今天更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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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允和郑章齐齐一眨不眨地瞪大眼睛,等这俩人的下一步动作,然而这好像就是全部。
眼前这俩人好像石化一般,一动不动没有任何动作。
老秀才看到这俩人奇奇怪怪的动作,很不理解,这样一动不动的,能暖和吗?
挺大的一个小伙子,怎么跟个木头似的,希望不要影响这女娃写字。
不过在今天之前有谁敢在老秀才眼前做这种亲密的举动,老秀才能把他们的十八辈祖宗一起喷,生养出这种不知礼仪廉耻的子孙,真是丢人。
这样僵持的状态持续了很久。
直到一声“妮儿,是你吗?”
祁元潜的手快速松开,郑葳也连忙收回手,就是脸颊红红的。
这是个花白头发的中年妇女,看头发像是七八十岁的老妇,看长相也就四五十岁的样子。
那人仔细伸长脖子仔细打量一番郑葳,最终得出结论:“真的是你。”
从来视旁人的目光于无物,这次因为刚跟祁元潜摸了一下小手,有些不自然地错开了这女人的目光。
郑葳深吸两口气,才让本来脑袋里一团浆糊的自己,清醒下来。
“不好意思,你认错人了。”
她不可能在这个地方有认识的人,她的熟人都在京城,这个地方出现劳什子的熟人,那都别有居心,所以郑葳否认得很干脆。
这女人花白的头发在冷风中倔强地站着,跟她本人一样:“不会认错。”
她在周围扫视一圈,找到正在吃瓜的郑章:“这是你儿子,咱当时一起逃难,我走到前头的理兰乡就没往下走,没想到你也停下了。”
郑葳她仔细端详这人的脸,是有一点眼熟,在她的记忆中翻了翻,逃荒大部队里好像有这么个人,她儿子和男人都死在逃荒的路上。
她记得这女人的丈夫姓黄,她当时一直叫她黄大嫂,只是现在不能再这样称呼,她身边还站着一个黑胖的男人,这大概是她的新丈夫。
郑葳脸上带笑:“大嫂是你啊,没想到这辈子还能遇见你。”这话不假,萍水相逢遇见的人,谁能想到以后还能再碰见呢。
这大嫂遇见郑葳他俩也很开心,兴奋地给她介绍:“这是我丈夫,姓刘。”
郑葳客气地跟他打招呼:“刘大哥跟大嫂一起出来买过年的东西吗,不买两张对联回家?”
这话纯粹是多余问题,这俩人手里拎着不少东西,一看就知道是出来买年货的。
“我们要买两副对联,大门一副屋门一副,谢谢妹子了。”
这两口子恰好没买对联,来到他们这个摊位前,就是打算买点对联回去,不成想会遇见熟人。
本来有旧的对联,郑葳还是特意当着刘大嫂的面,写了两副。
“刘大嫂,我给你两张好看寓意好的,你回家之后记得跟亲戚邻居替我宣传啊。”
刘大嫂对着正在写对联的郑葳没话找话,“刚看到你们母子俩,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我就知道你们逃荒前不是普通人家,你看你能写会画的,不愧是皇城根底下的人。”
皇城根下的百姓就都识文断字吗,那可未必,恰恰相反,京城里的乞丐比外地的乞丐多得多,百姓都觉得天子脚下生活得一定很好,有很多人都喜欢往京城涌。
尤其遇到大灾大难之后,然而京城也不会因为自己是一国首都而对自己的百姓多少优待,只会更加的高高在上。
皇城根下的人?
听到这位刘大嫂这样说,祁元潜默默把这个信息记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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