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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点心,甚至连衣服都帮着洗了。在一个秋日的夜晚,何文轩拖着伤愈的腿,和他一起穿过校园。昏黄光照,影影绰绰,令人发沉。走到香樟树的阴影下,闻笛突然停下来,鼓起勇气,说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

对方愣了一瞬,随即笑着说,你不知道我等了多久,我还以为你永远不打算说了呢。

闻笛迷迷糊糊的,脑子乱成一锅粥。他小心翼翼地问:这算答应了吗?

男生揉了揉他的头发说:当然。

何文轩的父亲是企业家,博信光学的总裁。他小学就去海外交换,一口流利的洋腔洋调,开口就是时事新闻,中外名家,周围也都是法官、研究员、工程师的孩子。闻笛跟他的朋友待在一起,总觉得自己像水果摊上一只带泥的芋头。

他对何文轩,喜欢里带了点崇拜。他觉得,像这样家境优渥、见多识广的天之骄子,肯定有自己的规划和打算,每次选择也带着他看不见的权衡。

等他慢慢长大,见到更广阔的天地,更完美的人之后,才蓦然醒悟。

什么权衡,就他妈是自私。

分手五年了,还能若无其事、坦坦荡荡地打电话问好,可见这人一点都没变。

碰上旧日余孽,真晦气。闻笛躺倒,闭眼,默默祈祷,今晚可千万别钻进他梦里。

还没清静五分钟,手机又响起来,另一个号码。

闻笛深吸一口气,幸运值应该攒够了吧,这回要不是正主……

他接通电话,熟悉的声音传来。“连句话都不跟我说吗?”对面叹了口气,“有点伤心啊。”

闻笛翻了个白眼,这人到底有多少手机号?

大概是察觉到他又要挂断,对面补了一句:“美国买手机卡没有限制。”

这群富家子弟都钱多的烧的。闻笛咬了咬牙:“想说什么快说,我要睡了。”

对面沉默下来,这片刻的时间空白让闻笛火冒三丈。

“我很想你。”最后说了句。

“别恶心人。”闻笛警告道。

“真的,”对面说,“你在身边的时候,我最幸福,最安稳。每次走过唐人街,看到蒸笼的热气,我都会想起你。还记得我扭伤的时候吗?你帮我带早饭,打开袋子那一瞬间的笑容,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我说,”闻笛不耐烦地揉着枕头,“你不是喜欢我,是想要保姆,你那么有钱,一万两万的尽管去雇,保证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找我干嘛?”

对面流出一丝惊诧:“你怎么会这么想呢?我们是彼此的初恋啊。”

好家伙,年轻的时候被一根木头绊倒,那木头还把自己当成白月光了,真会往脸上贴金。

闻笛屈起膝盖,把胳膊肘搭在腿上,让自己舒服些,减轻心头熊熊燃烧的怒火。“初恋是什么雪山上的圣莲吗?神坛里的佛像吗?”闻笛说,“它就是本错题集。你天天晃悠,就是时时刻刻提醒我之前的错误,真的很烦人。”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说:“那是我这辈子最美好的时光,很抱歉你不是这样想的。你相信我,我会补偿你的,我会把它变回原来五光十色的样子。”

几年不见,这人还是一如既往地巧舌如簧。还说什么“补回来”,明明就是自己毁掉的。

“不用,谢谢,”闻笛说,“别再打过来了,你不知道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隐藏了多少骂人的实力,我劝你别自讨苦吃。”

他以为话说到这份上,天之骄子肯定愤然立场了,没想到居然没听到挂断的提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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