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1 / 2)
“你别跟我说话,没意思,路饮谈恋爱关我屁事。”
江泊烟的声音刺耳,宋央下意识把手机拿远。
后车疯狂鸣笛,前车停滞不前,宋央夹在中间心烦意乱。他打这通电话的本意是跟江泊烟卖惨,以往但凡他表现出那么一点不开心,江泊烟就会忙前忙后为他做出很多事,现在目的未达到,他本就不佳的心情阴霾密布。
江泊烟同样懒得和他周旋,扔下一句“有事”就先挂了电话。
“真是见鬼了。”宋央把手机扔到副驾,自言自语,“他到底怎么回事,谁又惹他不高兴了,是不是吃了炸、药!”
他一边生着江泊烟的气,一边抬头继续去找路饮。他想拍下那个男人的照片再打听,但人潮汹涌,熙熙攘攘,他找了一会最终放弃。
今天真是糟糕透了,宋央心想。
人群中,路饮停下脚步,再次回头看向车道。
谈墨走了几步意识到他还没跟上,又退回来:“怎么了?”
路饮摇头:“碰到一个熟人。”
“我认识?”
路饮说:“宋央。”
谈墨立即皱眉:“他?”
目睹宋央的跑车被车流裹挟着前进,最终消失在他视野,路饮继续朝商场走去:“听说宋央没有拿到他梦寐以求的股票,宋海宁果然食言了。”
谈墨:“看样子你早就猜到了这件事。”
“昨天和宋海宁撕破脸,为的就是这一刻。”
路饮踏入商场,余光忽然间瞥到一道熟悉身影,他看向那处,傅南时从他视野一闪而过,步入电梯。他不动声色地收回视线,又继续和谈墨说:“我的那些话让他产生了危机感,宋海宁性格谨慎小心,相比于让股权分散,现阶段的他,应该更愿意将拥有的东西牢牢握在自己手心里。”
谈墨嗤笑一声。
说话间他们来到先前预约的品牌店,谈斯理钟爱手表,家中拥有不下百块的收藏品,堪称天价。以往谈墨每年都会送他一块表当作礼物,今年同样不例外,但多了路饮为他参考,总算不用努力揣测他爸的喜好。
“黑色,或者蓝色,他钟爱低调的款式。”
路饮沉吟片刻,挑选了一只拿在手中,谈墨垂眸看去:“是他会喜欢的款式。”
说着话的时候他单手随意搭在玻璃台面,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手背淡色的青筋明显,路饮看见了,朝他示意:“借用你的手。”
谈墨和谈斯理长得有六七分相似,又甚至拥有几乎一致的身高和比例,让他非常适合充当他爸的手模。
谈墨伸手,路饮上前一步,低头给他戴上手表。
金属表带触感冰冷,衬托着路饮的指尖火热,两种截然相反的温度乍然在谈墨手腕交织,他被路饮触摸着皮肤,嘴角那道漫不经心的笑容有一瞬僵硬,下意识转动手腕,又被路饮按住。
路饮头也没抬:“你怕痒?”
“
或许。”
谈墨模凌两可地答复,继续盯着路饮半低的眉眼,视线在他长而浓密的睫毛停留片刻,心想。
睫毛是不是太长了?
还有,真的好白。
他从小就知道路饮白。
心猿意马的时候谈墨听到路饮说“好了”,紧接着右手被举高,他回神看到路饮对着灯光打量他手上的腕表,如同欣赏一件艺术品般欣赏他挑选的礼物。
半晌,他嘴角露出浅笑:“我一见它,就觉得非常适合你。”
沉稳的黑色,戴在谈墨手上低调内敛。
“手很漂亮。”他突然又状似无意地夸奖。
谈墨伸手转了转手腕,没想到路饮会这样直白:“你是手控?”
路饮说:“我不是,但谁让这双手长在你身上。”
他低声同店员道:“帮我把它包起来。”
这块包起来的手表最后被他送给了谈墨,等另外挑完给谈斯理的礼物后,两人离开表店,眼见时间还早,又在商场逛起了街。
路过一家服装店,路饮陪谈墨进去买衣服,中途他去了一趟卫生间,刚准备离开时,从镜子前抬头,和缓步进门的傅南时撞上了视线。
路饮率先若无其事转过头,关停水,抽出纸巾擦拭水渍。
不多时,身旁停下一道身影。
傅南时拧开水流,慢条斯理地洗手,突然道:“看来我们很有缘份。”
路饮:“是么。”
傅南时徐徐陈述:“据官方统计,清河常住人口一共一千七百五十六万,我们能够在短时间内偶遇三次,为什么不能算作缘分?”
路饮皱眉:“搭讪的新方式?”
“我不至于追着一个男人死缠烂打。”傅南时轻笑,无礼地从镜子中打量他全身,目光落在他脸上,盯着他微皱的双眉,忽然自言自语。
“皱眉的样子。”
他突然喃喃:“总觉得很眼熟。”
路饮将纸巾扔进废纸篓,准备要走,刚转身感觉耳畔刮过一道劲风,一只手同时穿过他视野抓向他肩膀,他反应飞快,立即退后将傅南时挥开,回头瞬间语气不善:“滚开!”
傅南时的目光依旧紧锁着他,额角青筋有些用力地迸起。
“你的名字。”他突然道。
路饮反问:“那么你的名字?”
傅南时:“傅……”
但他刚张嘴就被路饮打断:“我没兴趣。”
被这样轻视,傅南时轻呵一声,高傲的大少爷仰起头,下颌骨的线条紧绷着。他从没在其他人面前受到过这种待遇,路饮是第一个。
他没有自讨没趣的耐心,所以这次等路饮离开时也没再伸手拦住他,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目光沉沉。
傅南时收回视线,抬头看向镜中的自己,许久,眼底渐渐流露困惑。
路饮沿着长廊往外走,一边回忆迄今为止和傅南时的三次见面,从他身上看到浓浓的违和感。他
可以肯定傅南时的身上藏着秘密,但以“你很眼熟”的名义进行搭讪,看起来却又不像和自己一样重生回到现在。
到底是哪里出现了偏差,才会导致这样的蝴蝶效应。
当路饮回到店里时,谈墨正在试穿一套西装。
他这样宽肩腰窄的优越身材非常适合这一类正装,路饮抱臂打量他宽阔的后背,很有性、张力,足够赏心悦目。
在他的身上,少年感和成熟感兼具。
谈墨正在低头系领带,刘海散下来,搭在他高挺的眉骨,抬眸从镜子里看到他,动作停下。
他拉扯了一下系到一半的领带,路饮会意:“我帮你。”
他比谈墨要低一些,伸手给他系领带时,感觉他的目光落在自己脸上,但等路饮抬头,谈墨又迅速移开了视线。
“好了。”
路饮后退半步,打量自己的成果。
谈墨:“怎样?”
路饮说:“不错,很帅。”
他又补充:“是我见过最适合穿西装的人。”
谈墨他就是个天生的衣架子,肩宽腿长,比例太完美,穿什么都合适,穿上正装就更加无可挑剔。
谈墨脱下衣服递给店员:“就它了。”
他们结完账离开,出门口时路饮的余光扫到一道熟悉身影,他抬头,看到傅南时和他的助理正迎面走来。
路饮无视他径直越过,傅南时看了他们几眼,却突然停下脚步。
“谈墨。”他插兜回头,踱步来到谈墨面前,朝他伸手,“我们见过。”
路饮嘴角的笑容消失,神色冷了几分。
谈墨被他叫住,打量他几秒,这才和他短暂相握,说:“记得,好久不见。”
他转头和路饮解释:“在国外的时候见过面。”
傅南时这时候才像刚看到路饮一样,转而将目光投向他,慢悠悠地打量几秒,用好奇的口吻询问:“这位是?”
“我朋友。”
因为仅和他有几面之缘,谈墨和傅南时并不相熟,大概是潜意识在作祟,他嘴角紧绷,不想做过多回答。
傅南时无视他的反应,掌心停在半空,等待:“初次见面,傅南时。”
路饮垂眸打量他张开的五指,迟迟不见伸手。
“嗯?”傅南时轻嗤。
“没必要握手。”路饮说,“我讨厌和陌生男人有任何肢体接触。”
说罢他就拉着谈墨离开,谈墨走了几步回头,见傅南时站在原地身影未动,侧脸藏匿在灯光下,神情难辨。见此情景他的脸色也跟着冷了下去,浑身肌肉紧绷,气息变得极具攻击性。
但等路饮偏头和他说话时,他又立即恢复如初。
离开商场,两人去附近一家预约的中餐厅吃晚饭,落座后路饮就感觉谈墨的目光一直都没从他脸上移开,光明正大地看,并不烦人,但让他在就餐途中略有些不适应。
“看够了吗?”他出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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