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4 章 值得(2 / 2)
桃染终于不吵了,娴月抬起头,看见贺大人,穿的仍是面圣的衣服,朱红锦袍,是探花的青年郎,见她看自己,朝她微微笑,把自己的披风披到她身上。
山间风大,天要黑了,娴月站在风里,有种接受命运的美。
“带我去找你的石头吧,贺大人。”她这样轻声说道。
贺云章没说话,只是牵起了她的手。
他带她走过河滩,在前面替她踏过每一块石头,提醒她每一个不安稳的落脚点,在一个不起眼的河岸边,找到一块平平无奇的青石,将它翻了过来。俊秀的笔迹,十年前的镌刻,是贺明煦写的字:停笔。
那天芍药宴上,他说他找到了那块石头,但他没说他把石头翻了过来。
他藏起了这块石头,就像藏起一颗心一样。如果不是娴月来,那世上所有人,都无法再找到这块石头。
凌霜没有说错,他从来没有选择。
娴月的眼泪立刻就落了下来。
“要是我一直不来呢?贺云章,你怎么办?”
“那我就一直等。”他带着笑看她:“但我知道你一定会来。”
他用他所有的可能,等他的连城锦,哪怕只有一寸。
“那要是我嫁别人呢?”娴月立刻问道。
贺云章的眼神有瞬间的一冷,但转瞬即逝,娴月当然知道那一瞬间他脑中闪过的念头,是属于捕雀处的那一面,权臣能做的事,他都能做。像他知晓娴月的城府一样,娴月也知晓他的。她甚至也喜欢这一面,就像欣赏一柄锋利的剑。
但贺大人什么都不说,只是有些固执地道:“我知道你会来的。”
娴月顿时就笑了。
她朝他伸出了手,从来只会说怪话的娄娴
月(),终于也有好好说话的时候。她牵住了贺云章的手?(),两人从原来的路走回去。
“你要活很长,不要做危险的事。你要一直对我很好,不准对我生气,就算生气,也不准对我不耐烦。我不是身体很好的人,我也很俗,我喜欢权力,喜欢富贵,但如果那些都没有,我要你活着。”她像第一次认识一样耐心地嘱咐贺云章。
“好。”贺大人答应道。
“你不准受伤,如果受伤了,也得让我知道,不管我会不会生气……”
“我知道。”贺云章笑了,大概又想起了那道斜红的“典故”。
“我的身体一直没问题,倒是娄小姐,要好好养身体才行。”他笑着道:“回春丸吃不吃都没关系,但还是试试比较好。”
他把一颗糖似的东西喂给她。娴月问了句“是什么”,一边问一边已经吃了。
“是宫里的药梅子,用参、蜂蜜、白芍,几味药焙着,驱寒是最好的,又不用怕上火。”贺云章告诉她。
娴月习惯性地嫌弃道:“有点酸。”
但她并没有吐出来,而是跟在他的身后,朝河滩外走着。贺云章的手温暖而坚实,即使到了这时候,他仍然是守礼的,娴月却不守礼,趁他走在前面,故意踩在他的影子上。
她不在乎山风会不会吹乱自己的头发,也没想过太阳会不会把胭脂晒得太浓。最聪明,最跋扈的,像个狐狸般狡猾,也像狐狸般漂亮的娄娴月,在这一刻,似乎变成了个幼稚的小女孩子,她不需要那些锋利的刺了。真滑稽,说出去一定没人信的。这世上没有她拿不下的男人,但最终她拿下的,是一个她从来没有在他面前伪装过,算计过,也没有卖弄过风情的人。他见过这一切的背面,看过她所有不堪小心思,仍然当她是价值连城的锦缎。
他见过她最坏的样子,最终拥有最好的娄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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