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7章(1 / 2)
明玥来找陆明珠时才九点左右,距离吃午饭的时间尚有一段距离,她很自然地拉着陆明珠先去逛街,目标是万古洋行。
作为香江规模最大的一家洋行,太古洋行的货品最齐全。
“一周后是外公的生日,我想给他挑一件礼物。”明玥说道。
陆明珠微怔,“贺先生的寿辰?”
明玥点了点头,“对呀!过了下个礼拜天,外公就六十六岁啦!幸亏有你,不然他老人家未必能过六十六岁的寿辰。我爸和我妈想给外公大办寿宴,外公不同意,说一家人吃顿饭即可,也不叫我们张扬。他来香江不久,外人都不知道他的生日,往后也没必要知道。”
陆明珠好为难。
若是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还不送礼,有点说不过去。
她可是收下贺云送的很多贵重礼物,又因乾隆御制扳指欠他的人情。
可是,送什么礼物才得体呢?
“我们到洋行看看有什么东西适合做寿礼。”陆明珠倒比明玥还积极些,“等我准备好礼物,麻烦你到时候转交给贺先生。”
既然他们一家人庆祝,那么作为外人的自己就有不去的理由啦!
明玥忙道:“我来找你玩,可不是让你给我外公买礼物的。”
“你别多心呀,我只是想回报贺先生一二而已,我欠他的人情。”陆明珠挽着她的左边胳膊,亲亲热热地说道:“多谢你的提醒,不然就失礼了。”
明玥闻言便笑:“外公什么都不缺,心意最重要。”
陆明珠问道:“你打算送什么?”
“给他老人家挑一支钢笔。”明玥没想花大价钱买很昂贵的东西,倒不是小气,“钢笔用得着,换成别的,被扔到犄角旮旯里生灰尘的可能性比较大。别看外公为人温和好说话,其实骨子里特别挑剔,我都拿捏不准他的爱好。”
“就没一点爱好吗?”陆明珠很好奇。
明玥想了想,回答道:“喜欢读书算不算?还喜欢书法。外公年轻时家贫,没有机会上学读书,所以才会在十几岁时被骗到南洋做苦力,要不是他生性谨慎,又机缘巧合逃出生天,最终的结果就是和同行的老乡一起死在矿山里而永远不被人知道。后来发达了,外公请人教他认字,特别重视子女的学业,个人坚持练习书法几十年从不懈怠。”
陆明珠心里知道该送什么做寿礼比较合适了,但她还是和明玥一起走进万古洋行。
店中有不少客人,都在挑选他们心仪的洋货。
别说普通店员,就是经理也不知道陆明珠目前是他们洋行的大股东,故而和招待其他客人的态度一样,派一个店员近前。
是个白人姑娘,深刻的五官,身材高大。
“两位小姐,需要点什么?”流利的英语脱口而出,十分丝滑。
“我们先看看。”明玥说完,又用国语对陆明珠说:“洋行就这一点很讨厌,只说英语,导致很多不懂英语的顾客没法进来购
物,从而滋生了一个黑心的行当。”
陆明珠抿嘴一笑,“买办!”
黑不黑心,她不好评价,因为陆家老祖宗就是买办出身。
“对,就是买办。以前叫买办,现在叫经纪人,差价赚得厉害。”明玥没忙着挑选打算送给外公的钢笔,而是先看漂洋过海来香江的外国品牌服装,指着一条缀有红色腰带的白色丝绸连衣裙对陆明珠说:“你穿上肯定特别好看。”
陆明珠端详片刻,适合当小礼服,也适合日常穿,两用的。
设计感很强,放到半个世纪后都不过时。
“你穿上也好看。”她道。
明玥长相肖父不似母,五官极漂亮,是个大美人。
唯一缺点是相对陆明珠的雪白肌肤来说,她的肤色有些黑,属于健康肤色,也就是正常人的肤色。
明玥摇头道:“我不喜欢穿裙子,我喜欢穿裤装,行动方便。”
招手叫白人姑娘把她看中的连衣裙取下来,“明珠,尺寸挺适合你的,我送你呀!”
“不用,不用,我自己买。”陆明珠不差这点钱。
明玥没和陆明珠争执,接着给自己选了一套连体裤装,蓝色牛仔面料,设计得很硬朗,她却十分喜欢,直接拍板买下来。
她还给她母亲挑了一套夏奈尔的格子套装,又给明辉挑西装。
深蓝色窗格西装,十分有质感。
明辉风流倜傥,穿什么都好看,像个衣架子。
陆明珠觉得明玥很有审美,眼光一流,刚要称赞几句,却又碰见陆菲菲在挑男士西装,忍不住高高挑起双眉,打了声招呼:“七姐。”
陆菲菲吓一跳,转身看到她,拍了拍胸口,“你怎么神出鬼没的?”
“不是我神出鬼没,是你太专心了。”陆明珠朝她拿的西装扬了扬下巴,“你不觉得爸爸不适合穿这么年轻的西装吗?”
“不是给父亲买的。”他喜欢穿定制,都是裁缝上门给他量体裁衣。
陆明珠恍然大悟:“给你那个表哥买的?”
陆菲菲脸色微微一红,“你见到父亲,可不准多嘴。”
不忘再叮嘱一句。
“我懒得管你们,只提醒你一句,谢君峣几个月前就在工地见过你那个表哥,在咱们全家来香江之前。”到底是同父异母,陆明珠提醒了一句,“信不信由你。”
责任尽到了,往后无愧于心。
陆菲菲却道:“表哥跟我说过。”
陆明珠微微皱眉,“说过?怎么糊弄你的?”
“什么叫糊弄?他只是实话实说罢了。”陆菲菲瞪她一眼,“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长一千一万个心眼子?天天哄父亲,哄得他把珠宝公司三成股份给你,又把好东西给你,兄弟每人有100万创业基金,就我只获得一栋楼。”
盯着陆明珠胸前的大福瓜,眼睛有些红。
陆明珠出门时虽然加了一件大衣,但没扣上,故而胸前的毛衣链十分扎眼
。
真的好嫉妒!
注意到陆菲菲的目光,陆明珠笑了一声,“爸的东西都在他自己手里,由他老人家自主分配,想拿,各凭本事,别在这里发酸。”
陆菲菲哼道:“你别高兴太早,你戴的可是祖母心头好物。”
“什么?”陆老太太想要?
那可太好了。
陆明珠通过原身的记忆发现她最厌恶的人就是陆老太太,上次在香江大酒店气得她拂袖而去,陆明珠正觉不够哩!
陆菲菲把手里的西装递给店员,用蹩脚的英语说:“帮我包起来。”
转过身,她看着陆明珠,提醒道:“你最好不要让祖母看到你戴这块福瓜,听我妈说,这块福瓜是哪个总督献给慈禧太后的寿礼,满翠又饱满,晶莹剔透,寓意又好,慈禧太后特别喜欢,却没带进棺材里,赏赐给人了,后来不知怎么落在咱们祖宗手里。祖父在时,祖母就想要,祖父没给,传给了父亲,父亲后来找卡地亚珠宝商,把福瓜镶嵌在一条钻石项链上面。祖母一直以为父亲会把这条项链送给她当寿礼,若是见你戴着……”
结果不用她多说了吧?
陆明珠失笑:“见到又如何?我怕她不成?”
“随便你了。”陆菲菲感谢她没向陆父告密才有此提醒,过去结了账,拿着西装离开洋行,脚步甚是轻快,可见她对李青云的确很上心。
明玥把她们的对话听在耳中,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问:“明珠,你这姐姐……”
“怎么了?”陆明珠侧头问她。
明玥想说她脑子不聪明,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去给我外公挑选钢笔吧!你那姐姐的事情,你最好不要管。我看她就跟我妈似的,上头了,谁劝都没用。”
凭她的聪明劲儿,很容易猜到陆菲菲的表哥是什么情况。
陆明珠轻笑道:“放心,我从不多管闲事。”
两人给贺云挑了一支钢笔,又请店员包装好,然后渡海到香江大酒店,正好撞见有酒店工作人员给客人搬运行李。
浩浩荡荡,长龙一样地出门,门口安排许多车辆。
不是住进来,而是搬出去。
本来不关陆明珠的事,她和明玥都没在意,反倒是刚走出酒店准备上车的一个老妇人突然停下来,厉声道:“陆明珠,你给我站住!”
陆明珠扭头看过去。
真是命中注定她得跟老太太见一面。
叫住她的,正是陆老太太,盯着她胸前的大福瓜,脸色很不好看,显得十分刻薄,“你怎么哄你爹把这块福瓜给你的?”
真被陆菲菲给料准了。
陆明珠早有准备,不慌不忙:“我爸给我不是天经地义吗?不需要我哄。您要搬离酒店就赶紧走吧,别在这儿啰嗦,省得挡人家的路。”
二姨太赶紧扶住老太太,“八小姐快别惹老太太生气了。”
她也眼馋那块福瓜。
又大,又绿,又透,冷光四射。
说真的,跟陆父几十年,虽得了不少好翡翠,价值上万大洋的也不是没有,但和眼前这块福瓜相比就差远了。
陆父这人脾气怪异,他的东西想给谁就给谁,从来不许任何人惦记。
他主动给你,你拿着,行,但若开口要,他就偏不给。
二姨太从来不敢问他要什么东西,过去那么多年一直教育子女不要在陆父跟前动心眼。
陆长生已死,陆平安又不是亲生的,陆明珠是女孩子,他们二房就是名正言顺的陆家继承人,根本不需要争。
可惜,美梦做了多年,结果却在来到香江后彻底破碎。
要再看不出陆平安是亲的,她就是傻子!
幸好,作为小花仙的那些年,她每次登台都能收获许多戏迷扔到台上的金银财物,哪一天都能扫出一两筐,并不缺钱。
陆老太太仍气得不行,“老二,你看看,你看看,她什么态度。”
二姨太苦笑,“不管怎么说,那是老爷给的,您是长辈,何苦和晚辈计较呢?若是老爷生气,不往咱们那儿去可怎么办?”
陆老太太气呼呼地上车,叫司机开车离开。
陆明珠跟没事人一样,还有闲心问站在门口打点一切的徐管家,“跑马地的楼收拾好了吗?这就搬走了。”
她的楼是不是可以出租了?
哇塞!
租金在朝她招手,美好可期。
徐管家微笑道:“八小姐,不是搬去跑马地。”
陆明珠咦了一声,“和我爸说的不一样啊,他说要住跑马地等大宅建好。”
“是二姨太觉得住酒店不方便,也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就掏自己的私房钱在歌赋山道买了一栋三层洋房,简单收拾一番,先带少爷、少奶奶和孙少爷、孙小姐们搬过去,等将来把跑马地的楼出租收钱。”徐管家告诉陆明珠。
陆明珠哦了一声,“怎么老太太也跟去了?”
表示婆媳关系好吗?
她们可算不上正经婆媳。
据原身的记忆来看,陆老太太一向对二姨太不错,超越真正的儿媳妇,所以婆媳关系不好也是有原因的。
徐管家笑了笑,“二姨太孝顺。”
其实他想说老太太私房丰厚,有不计其数的好东西,二姨太精心地伺候那么多年,可不得伺候到底,给子孙谋算。
陆父懒得计较,随他们,想干嘛就干嘛。
陆明珠有亲爹赠与的资产在手,家私丰厚,更不在乎她们的谋算,冲徐管家挥挥小手,“你忙吧,我和明玥进去吃饭。”
“好的,八小姐。”徐管家态度恭敬。
陆家八成财产将来都是大房的,而陆平安又和这位姑姑感情深厚,内地还有陆逐日当着大将军,徐管家当然知道该怎么选择效忠的对象。
至于陆父往日对这姑侄俩的冷落,早就随风消散了。
陆明珠和明玥吃完饭,不急着回去,便上楼找平安和陆宁,发现陆父并不
在酒店,只陆平安教陆宁认字。()
见到姑姑,兄妹俩都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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