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0 章 第一次猎杀(1 / 2)
弗拉玛家族。
夫妻两人从杰弥诺迁来,据说祖上有点贵族血统。他们曾经在葡萄领拥有一家生意不错的珠宝店,夫妻俩乐善好施,人缘非常好。
弗拉玛家中有四个孩子——家中出事时,他们的大儿子刚到二十岁,二女儿即将成年。那位二儿子准备过七岁生日,最小的女儿两岁左右。
弗拉玛家族毁灭的那一夜,人们在火光中看到了那位“七岁的邪.教徒()”。一双苍老的手死死按在那孩子的肩膀上,让他看着他的家人们燃烧。
那个年幼的孩子只是看着,没有尖叫、崩溃,甚至连泪水都没有。他看着家人的发丝化作飞灰,他看着他们的眼球从眼眶中流出。
他只是安静地看着,仿佛一切与己无关。
被邪神选中的孩子,供奉邪神的家族,就此消失于葡萄领。
这是老婆婆的说法。奇妙极了,她想不起其中任何一位的名字,却牢牢记得他们的年纪。
“他们的大儿子刚选上生命神殿的骑士,女儿准备成年后继承店铺。那两个孩子,他们还那样小,我记得很清楚……?()『来[]_看最新章节_完整章节』()”
“那孩子小小年纪就被邪.教选中,他不是神仆,就是神选……”
老婆婆漠然解释,“没人再提他们的名字,提起邪.教徒的名字会带来厄运,大家都这么说……没人提,自然也就没人再记得……”
“而你不信神。”克里姆森掂量着手中的金线团,他总有种微妙的既视感。
“世上的人并非都是信徒。”
老婆婆低头纺线,“除了那个大儿子,弗拉玛一家人原本也不是信徒……”
都是些没营养的话,克里姆森继续注视着手中的金线团。
这不是真正的金线,而是用魔法染上金色的植物纤维,又细又韧。它们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让他忍不住想到……疯修士。
等等,疯修士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
仔细想想,疯修士第一桩有记录的案子,正是在711年的8月被发现。前脚不朽教堂毁灭,神选者名义上死在了火灾里。一个月后,强悍而神秘的疯修士便出现在了公众视野。
【溯着命运之河,身影回归葡萄丰收的土地。】
自己回到过去前,疯修士刚好与乐土一同在葡萄领附近亮相。回到过去后,唯一的知情者在售卖金线团。这会不会太巧了点?
不不,说得通。
疯修士一直在狩猎永恒教会高层,没有对永恒教会的了解,他做不到这样天衣无缝。他的家人被生命神殿展示给民众,于是他也把那些装饰过的尸体展示给生命神殿。
……这样确实说得通!
克里姆森攥紧那个金线团,这一定是神的启示,他的主赠予他阿里阿德涅之线。那个少年……地牢里那个奇怪的少年如果是疯修士的话……
带回神选者的任务,他可做可不做。但那要是少年时期的疯修士,意义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 每个“恶魔()”玩家都拥有同一个系统任务。只要有人成功捕获疯修士,等待他的将是海量经验值,以及全世界仅此一件的珍稀装备套装。
他得回去。
克里姆森将线团郑重地放入口袋。
他必须回去,在那个少年身上留下自己的魔法标识。自己回归了未来,只需要一次小小的占卜,他就能确定疯修士的位置。
到时候,他既能够带回神选者,又能完成疯修士的任务。天啊,神可真是深深眷顾着他。等他拿到奖励,一定要把那位“黄金剑?()?『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彼利献祭给神。
算算时间,离不朽教堂的火灾还有段时日,一切都来得及。
……
诺尔注视着近在咫尺的忒斯特,忒斯特刚巧也在瞧他,脸上还挂着“爆米花吃完了,现在我们可以离场了吗”的表情。
忒斯特还是那副与己无关的态度,诺尔在心中叹息,看来这并不是他想让自己看的东西。
忒斯特看不见的角落,诺尔的手指抓紧袍角。
残存的遗迹、旁人的转述,它们算不得强烈直接,却像是肉里的刺那样越扎越深,让他忍不住去在意。
诺尔愈发不明白,忒斯特究竟想向他展示什么……异常童年?成功的复仇史?还是疯修士的人生蜕变?
“我本人没有太大的改变,如果你好奇的是这个。”
忒斯特瞥了眼那位老婆婆,“不过我喜欢我的父母——有我这样的孩子,大部分人会选择卖给佣兵之家,天生冷血的家伙就该放在合适的位置,诸如此类。”
“但是他们没有把你卖掉。”诺尔竭力不去回忆院子里那几颗凄惨的头颅。
“是啊,他们说爱我。”
忒斯特说,口吻像在聊别人的事,“毕竟佣兵之家不是个好地方,人有人的养法,狗有狗的养法。那群家伙喜欢烈犬远胜过人,恰好我的父母比起金币更喜欢我……虽然我到现在还不理解,他们究竟喜欢我哪一点。”
父母为他染上和兄弟姐妹一样的棕发,认真教他读书写字,精心准备他每一顿早餐。他们从他手里保护邻居们,也从邻居们手里保护着他。
大哥说,他很聪明,等长大了可以成为特殊的骑士——专门负责处刑和杀人的那种,这样他不会去滥杀无辜,而且他会做得很好。
姐姐说,他不是彻底无药可救的那种类型,他还能“感受到一些东西”,这对他们来说足够了。
他的小妹妹连话都说不清楚,却还是会对他微笑,挥舞着肉乎乎的手臂。
一个不错的家庭,独属于他的财产,忒斯特想。
他不认为杀人有什么不好,他也没什么非杀不可的理由或冲动,那会儿他还小呢——就像故事里的恶龙可以选择燃烧村庄,也可以选择守着财富沉眠。
可是人类总是会来夺走财富,沉眠也总有醒来的一天。
他忍不住看向面前的诺尔。
诺尔没带兜帽,眉眼比初见时沉稳许多,黑发也比当时长
() 了一点,光泽像漆黑的珍珠。忒斯特对旁人的五官向来没什么兴趣,这张脸却总是能引起他的注意。
真好,他没有在诺尔眼里看到怜悯,他的法师先生脸上只有恰到好处的沉思与悲哀。诺尔目不转睛地看着忒斯特,就像面前的人是这世界的中心。
他想要的就是这样的眼神,这样混合了探究与关切的目光,像温水一样令人舒爽。
一笔难得的财富,这回可不能弄丢,忒斯特想。
不过诺尔和他的家人终究不一样。
他与家人生来有血缘关联,他和诺尔之间却只有一个脆弱的契约……没关系,他很快就会解决这个问题。
克里姆森直奔追补妖地牢。
他轻车熟路地避开巡逻者,回到少年忒斯特的笼子前。这回的克里姆森比上次还小心——上回诺尔还能从阴影里看到他的五官轮廓。眼下克里姆森干脆用了玩家技能,把整张脸都藏在黑影里。
“你好,先生。()”
少年忒斯特乖巧地坐在石头上,还是一脸纯洁无辜,“您是新的老师吗?……前几天他们说过,我的课程已经结束了。⒙[()]⒙『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克里姆森没答话,他开始破除笼子周围的束缚魔法。笼子内,少年忒斯特一动不动。
“先生?”他交叉十指,礼貌而小心地提问。
克里姆森依旧没有说话,他打定主意在忒斯特面前隐藏身份。他打开笼子的瞬间,身上亮起一层层护盾。
同一时间,他咬破左手,右手猛地掐向忒斯特的脖子。他使用了某种技能,指尖一下子在忒斯特的脖颈上戳出几个血洞。少年忒斯特躲闪不及,背部撞上石块的坚硬边沿,发出重重的响声。
【寻踪血咒】
诺尔的神经立刻绷紧。
这是个十分阴毒的黑魔法,施术者将自己的血混入对方的血中,只需要一滴,便可在之后轻松占卜出对方的位置与状态。
他瞬间反应过来了克里姆森的想法——前有神选者异常,后有金线团。这家伙搞不好猜到了忒斯特是疯修士,这是在留追踪标记!
该死,又是没法直接干涉的事件。
“先、先生……”少年忒斯特痛苦地咳嗽着,艰难地从喉管挤出声音。克里姆森做事毫不拖沓,他理都没理忒斯特,只顾着把冒血的左手朝少年脖子上按。
少年忒斯特“无助”地挣扎,他的脚踢到克里姆森的袍子,金线团骨碌碌滚到地上。
诺尔眼前一亮,他咽了口唾沫,再次用魔杖招来一阵风。金线团轻轻滚动,停在了少年忒斯特脚边。
他的身边,成年的疯修士发出一声轻笑。
少年忒斯特停住了挣扎。
克里姆森成功将冒血的手指按上少年忒斯特的伤口,他刚要满意起身,却听到一声略带委屈的嘀咕。
“好疼啊,先生。”
少年忒斯特说道,他的声音里出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我不喜欢别人在我身上使用黑魔法,先生。”
() 同一时间,克里姆森察觉到了颈子上的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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